东莞阳光网 2020-09-21 11:51
东莞阳光网讯 日前,东莞110接报,茶山镇发生一起“杀人”警情,而这一切都要源于下面这一段报警录音。
(录音内容有删减)
录音中报警的是茶山镇某电子厂员工黎某,声称在其工厂附近发生杀人事件,需要救护车,接报后,茶山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联系上报警人黎某,但对方却镇定自若地站在厂门口,周边也未发现有人受伤情况。
经询问黎某本人和工厂相关人员,情况出人意料!原来,当天,黎某在厂内上班时因工作原因与同事发生纠纷,气愤不过就打110报警处理。电话接通后,黎某觉得把事情讲得严重一点,可能更会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就临时编造了发生杀人事件的警情。
经过教育,年轻的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黎某已构成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对于报假警的处罚,我国相关法律已作出明确规定:谎报警情如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110报警平台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群众遇到不法侵害、救助危难时的依靠。虚假报警、无效报警不仅浪费警力资源,也可能会影响到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众。
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通过110报警,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或自身遭遇困境时报警求助......公安机关都会第一时间指令警力到场处置。
但是对于虚假报警或恶意骚扰“110”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严肃处理。(记者 刘晓钧 陈杰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