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要不要和好友合伙做生意?他砸了100万才搞明白……
平安东莞 2020-11-25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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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阳光网讯 (全媒体记者:李江华、刘志斌)东莞民营企业众多,不少企业在初创时都是由几个朋友合伙经营,共同努力做强做大,但有时候因为利益分配的问题也会导致一拍两散。

2015年,刘先生朋友李某的公司成立,急需资金支持,刘先生就投了五十万元,成为了持有3%股权的公司小股东。2016年1月,仍未摆脱创业艰难期的公司接到了一个大订单,但却没有资金采购原材料,尽管自己只是个小股东,为帮公司渡过难关,刘先生还是给公司账户打入了一百万元,再加上从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公司总算顺利完成了那笔订单,经营状况也由此开始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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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投资后,刘先生一直没有就这一百万元该折算成多少股权与李某商谈过,现在公司经营顺畅了,他觉得这个事该有个说法了。李某认为,公司估值至少达到了五千万元,而刘先生则认为公司估值最多不过三千万元。为股权比例的事儿,两人也商谈过多次,但一直谈不拢,两人的关系也急转直下,甚至后来刘先生连之前股东的权利也被剥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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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自己的股东权益,刘先生也曾专门找过李某,但被拒之门外,双方关系就此产生了重大危机,而追加的那一百万元投资款也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无奈之下,刘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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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李某将当初股东追加投资会议的会议纪要让刘先生签名确认,并且表示只要签了字,一百万投资便可返还。2016年的会议纪要两年后才让他签名,让刘先生感到很疑惑,尽管他想尽快拿回投资款,但还是多留了个心眼,在签名前向律师进行了咨询。与此同时,律师还叮嘱刘先生签字后一定要拍照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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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刘先生在会议纪要上签了名,然而几个月过去了,资金返还的事儿却再无下文,这让刘先生彻底恼火了。2018年6月,刘先生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返还追加的一百万元投资款及利息。庭审中,被告认为,2016年1月,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已经就投资款属公司增资款项作了表决,该投资款已转化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是双方对估值达成一致,所以公司不应返还投资款,并当庭出具了当天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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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出具的那份会议纪正是两年后要求刘先生签名的那份,为此,律师赵洁仪随即对这份会议纪要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刘先生签名后写下“投资款是否转股权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估值和比例为准”的文字描述,也证明了双方当时就会议纪要的内容未能达成一致。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一百万元投资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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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东莞 莞香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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