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离婚登记程序要调整了 新增冷静期
东莞阳光网 2020-12-09 15:51
语音播报

微信图片_20201209153021.jpg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刘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近日,关于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也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微信图片_20201209153051.jpg

让夫妻更理性地面对婚姻

白利芳是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的一名婚姻家庭辅导员,她的工作是对有离婚意愿的夫妻进行婚姻辅导。在她的努力下,曾成功挽救过不少濒临破裂的婚姻和家庭。白利芳说,在日常的辅导中,也会遇到一些夫妻因为吵架后一时冲动过来办理离婚,经过调解之后,他们重归于好。“现在从法律上规定有冷静期,对于冲动的夫妻是有好处的,可以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到底要不要办离婚手续,也思考是不是应该更加慎重地去对待他们的婚姻。”

微信图片_20201209153014.jpg

△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记者也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大部分受访者对于离婚新增冷静期表示支持。市民王先生说,“婚姻中也会有矛盾与争执,大家经过30天的冷静后,可能会有不一样的变化。冷静期为夫妻离婚设置了门槛,让大家更理性面对婚姻家庭中的矛盾,谨慎做出离婚的决定。”

搜狗截图20201209151955.jpg

△离婚登记程序

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五步骤

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一)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审查与发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办理离婚登记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三)其他: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微信图片_20201209153031.jpg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副主任钟小燕表示,新增冷静期主要是为那些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人增加一个门槛——是不是考虑清楚感情确已破裂,是不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 关键词:离婚冷静期,夫妻,法律
梁瑞娴 小编
2020-12-09 15:51:11
推荐
即时
loading...
点击开启小窗播放
微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