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一家车行销售人员接待了一个客户林某,经现场考察,林某最终选定了一台价值30多万元的车型。双方在洽谈过程中,林某表示,他想以按揭方式通过分期付款来购车。并当场就提供了车行所需的所有贷款材料,最终顺利办理了贷款。可在还款的第二个月,林某就断供了。 
后经公安机关查明,林某无正当职业,当时一个叫王某的人找到他,以自己不方便出面为由,让林某代为办理购车事宜,并承诺在事成之后会付给他3000元酬劳。
在利益的驱使下,林某沦为了王某的作案工具。因为有了银行交易流水加上伪造的工作证明等材料,加上车行审核程序不够周全,林某在车行顺利办理了车贷手续。据林某交代,他将车辆交给王某后,王某便与他失去了联系。
(来源:平安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