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村两级聚焦VOCs废气治理 试点推广新手段用电监控技术
最美清溪 2021-10-1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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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清溪镇空气质量,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在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前提下发展经济,加强清溪镇辖区内涉VOCs企业管理工作,提升无组织排放治理水平,切实减少清溪镇VOCs排放,进一步加强臭氧污染防控工作,巩固清溪镇蓝天保卫战的工作成效。

近日,清溪生态环境分局在试点村内(谢坑村)组织辖区内的VOCs排放重点企业召开“清溪涉VOC废气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试点推进会”,宣传VOCs整治工作的政策指引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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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此次VOCs整治工作将在试点村内的重点VOCs工业企业涉VOCs工序和废气治理设施同步进行用电监控,在产污工序设备前中安装用电的电磁感应磁环,在线远程监控开关频率和使用次数。另在试点企业推广使用高效率蜂窝状活性炭,提高VOCs去除效率,保证VOCs废气治理效果达标,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会议提出,为避免出现有部分企业用劣质的活性炭、活性炭棉和蜂窝碳当活性炭使用出现“以次代好”的情况。清溪生态环境分局要求涉气企业做好以下几项工作要求:

要求企业在使用活性炭吸附这一治理工序时,使用的活性炭质量要求为优质炭碘值在800以上,灰分小于15%。而劣质炭碘值在500以下,灰分通常大于40%,在购买活性炭的产品时要着重检查活性炭产品的相关测试报告。

要求企业在更换活性炭的频率和更换量要依据废气处理量、废气停留时间、处理效率、污染排放浓度等进行调整,加大更换频次。

要求企业加强对涉VOCs产生车间密闭性工作和抽排风系统工作,为达到涉气车间废气的收集效率,加强废气收集这一关键步骤,倡导企业采用环保空调等环保方式进行车间的换气,避免车间内使用抽风扇和开窗等直排方式进行车间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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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清溪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在VOCs整治工作上持续发力,力保清溪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减少工业废气扰民的环境问题,同时也希望各企业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共同保卫清溪这一片湛蓝的天空,共享这一片美好的蓝天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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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美清溪 莞香号
    2021-10-13 15: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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