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工会在你身边|福利不停!东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继续推行
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2-04-15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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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是全国总工会和广东省总工会为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通过互助互济的形式来减轻职工因疾病和意外伤害带来的医疗负担而推出实施的一项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目前,东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正在继续广泛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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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分为四类,分别是: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广东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广东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广东省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参保对象为16至60周岁身体健康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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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种类:

(一)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

参加本计划必须集体参保。参保单位须有60%以上的在职职工参加,且每个参保团体不少于10人(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少于10人的必须是100%参加),每份保费人民币80元,保障期每期为3年,保障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每个被保障人参保限额最高为5份,即保障金额最高为人民币50000元(超出最高参保限额部分视作无效参保)。

(二)广东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

参加本计划必须集体参保。参保单位须有60%以上的在职女职工集体参保,每份保费人民币55元,保障期每期为3年,保障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每个被保障人参保限额最高为3份,即保障金额最高为人民币45000元(超出最高参保限额部分视作无效参保)。

(三)广东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参保单位须有80%以上的在职职工参加:5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保费标准为每人95元,保障期每期为1年。被保障人因病住院治疗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首次住院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最高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80%领取住院医疗补助金,第二次住院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最高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70%领取住院医疗补助金。同一保障期内多次住院治疗的,只能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高可以领取伤残补助金20000元;被保障人在因病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高可以领取伤残补助金40000元。

(四)广东省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

参保单位须有80%以上的在职职工参加;5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员工参加,保费标准为每人80元,保障期每期为1年。在保障期生效以后,被保障人在二级以上医院因病住院治疗在同一住院治疗期间按有效住院治疗天数可以领取每日60元,最多不超过5400元住院津贴补助金,因病住院且需要在异地住院治疗的,在同一住院治疗期间内可以领取每日50元,最多不超过4500元住院津贴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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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维权工作部相关负责人吴志钊介绍,这几大类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必须集体参保,前面两类人数必须达到总人数的60%,保障期为3年,后面两类人数要达到80%,保障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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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工会组织按照党政要求、发挥自身优势、帮助职工缓解就医经济压力的重要平台。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开展互助保障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职工广泛参与,最大限度地把各种不同就业形式的职工纳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中,提高广大职工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

市总工会维权工作部相关负责人吴志钊:“各基层工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力推进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工作,指定一名职工医疗互助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发动、政策咨询、申请资料,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记者 何锡民)


  • 关键词: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汤秀芳 小编
2022-04-15 08: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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