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迎来秋季招生季
在石排如何能报读公办中小学一年级?
非石排户籍能不能报读?
……
5月24日
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
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系列通知、方法指引
小编将其进行一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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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秋季石排镇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石排镇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石排镇户籍人口报读公办中小学一年级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线下审核时间
2022年6月2日至6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
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辖区内具有石排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年龄要求:
1.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 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 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三)学区划分
公办中小学户籍生按照“适龄优先、学区划分、就近入学、科学调配”为原则,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镇内公办学校就读。学区内公办小学学位不足的,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镇内其他公办小学;如镇内公办学位不足,将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含购买镇内民办学位或补贴方式)解决。具体学区划分如下:
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内容:带有户号及住址的户主页和小孩姓名页、学生父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其中户主页在正面上方,小孩页在正面下方,父亲页在反面上方,母亲页在反面下方);集体户的需提交社区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主页。
(四)资料审核方式、时间、地点:
三
入读安排
符合条件的本镇户籍学生,优先安排原石排户籍学生入读,新入户的学生以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读。当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报名人数时,将统筹安排学位补贴。
(一)起始年级跨学区统一视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二)当某所公办小学一年级报名人数多于学位供给数的,按照录取先后顺序,将超出部分学生调剂到其他公办小学。
四
报名须知
逾期未报名或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有调整的户籍学生(入户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含7月31日)),如需申请户籍地公办学位,须在2022年8月1日-8月5日期间携带学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家长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证明原件(需提供社保清单)、幼儿园在读证明、申请表等材料到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2022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之后入户的统一在下一学年度再进行登记。(1、户口本按顺序复印: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父亲页、母亲页双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2、出生医学证明、父亲身份证、母亲身份证按顺序依次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022年石排镇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
2022年石排镇户籍学生跨学区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
五
线下审核地点、咨询电话
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86555188
中心小学:86559113
石岗小学:81702077
独洲小学:81702069
福隆小学:86521054
在石排
还可以享受以下两大政策
入读公办中小学
2022年石排镇
优待政策群体入学办法
一、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
1.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规定的适龄子女;
2.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且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石排辖区内工作或在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3.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府〔2021〕7号),并在石排辖区内工作或在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4.符合台湾人士子女入学和华人华侨子女入学政策的台湾人士子女和华人华侨子女;且在石排工作属石排安排解决的台湾籍适龄子女;
5.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在石排辖区内工作或在石排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的适龄子女;
6.父或母一方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
7.符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人员子女;
8.其他类别。
二、镇级优待政策
1.2021年度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含)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每300万元可申请学位1个。纳税超1500万,每增加500万,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可申请的学位数额上限为10个;
2.2021年度纳入镇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原则上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上一年度实现产值和税收“双倍增”的企业,在镇级政策基础上再奖励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可与其他学位奖励政策累计使用,不受总数量限制;
3.已落户石排镇且正常履约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2021年度投资总额每1亿元人民币(含)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可申请的学位数额上限为5个;
4.上年度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且纳税达100万元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原则上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5.2021年内上规上限企业,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6.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于中央、省属、市属驻石排单位的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子女;在石排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或在职干部的子女;或在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非莞户籍的教师子女;
7.属于东莞市摔跤队石排训练基地的非石排镇户籍在读队员;
8.父母双方或一方原籍是石排镇户籍或祖籍是石排镇户籍的非石排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未入户);
9.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石排镇服务(凭劳动合同或社保)或居住(凭有效房产证明)的东莞市非石排镇户籍(即原东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0.志愿者组织关系归属在石排志愿者协会,2021年在石排镇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长不少于150小时(培训、团建、会议等非服务时长不计,有偿服务时长减半计),且在申请人中时长排前3名的,其子女可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11.2021年度获得市、镇“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
12.2021年度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子女;
13.2021年度获得东莞市环卫先进个人的,根据其业绩、在石排服务时间排名前三名的人员子女;
14.获得“东莞好人”、“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等市级或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子女(此指标仅限使用一次);
15.获得东莞市“首席技师”称号的人员子女;
16.父母双方或一方符合石排镇优待社会组织推荐人才的非石排镇户籍子女。
三、报名、审核方式
1. 网上报名:起始年级在招生平台的“志愿类别”栏目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选择“石排镇”并下拉选择相应的优待政策类别;非起始年级现场报名。
2. 资料审核(见下表)
优待政策主要是提供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学位,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非起始年级的插班,根据石排镇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而定,即非起始年级不能确保一定能够安排入读公办学位,或需政府购买服务解决。
2022年石排镇优待政策学位申请表
东莞市高端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
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
石排镇企业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
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
四
咨询电话
电话:86555188
2022年石排镇企业学位
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提交资料指引
申请人父母符合企业人才奖励学位申请条件的,需一次性于6月2日-6月10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要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企业公章,申请人父或母签名打指模)到相关经济部门(石排镇经济发展局、石排镇市场监督分局、石排镇投资服务中心等)。提交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好,如不完整不齐或不清晰的,不予登记受理。具体的材料要求如下:
一
申请表
(1)优粤卡、优才卡、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填写《东莞市高端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石排镇企业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需企业和相关经济主管部门(镇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分局、投资促进中心等)加盖公章。
(2)大型骨干企业、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全市纳税排名前50名、全镇街园区排名前30名、主营收入超10亿企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已向证监会申报材料)骨干人才;总部企业高管;对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填写《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石排镇企业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需企业和相关经济主管部门(镇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分局、投资促进中心等)加盖公章。
(3)镇级企业奖励填写《石排镇企业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需企业和相关经济主管部门(镇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分局、投资促进中心等)加盖公章。
东莞市高端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
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
石排镇企业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
二
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如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亲子鉴定、或户籍地派出所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等。
三
父母以及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父母身份证的复印件
四
学籍证明材料
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提交幼儿园在读证明原件,申请非起始年级或初一的提交学籍卡复印件。
五
本市居住证要求
企业人才(学生父或母)在网上报名期间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在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申请补录入学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六
社保要求
企业人才在现工作单位购买一年或以上的社保清单。
七
企业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如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高新技术企业(或名牌名标企业)、批复等相关证明。
另外,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申请学位政策的,按市文件规定提交所需证明材料并按文件中的有关条文规定申请办理。
八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中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户籍),没有违法或严重违纪及操行评定不合格现象,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2.学校将按镇教育管理中心统一提供的经审核确认的申请人信息进行核对和注册登记,申请人到学校报到注册时须提供与此相符合的户口本等原件证明材料予以核对确认,申请人如未能提供或所提供的户口本等原件证明材料与此信息不相符合的,学校不予办理报到注册登记;核对发现申请人作假的,取消该申请人公办学位并予以清退处理,三年内不予受理相关申请。
3.入学年龄要求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小学非起始年级(即二至六年级)转学必须要在年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年级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
(4)优待政策主要是提供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学位,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非起始年级的插班,根据石排镇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而定,即非起始年级不能确保一定能够安排入读公办学位,或需政府购买服务解决。
特别申明:不足龄学童不具备申请公办学位资格,并不能登录学籍管理系统平台注册学籍;已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不足龄、申请留级重读、申请插班年龄与对应年级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由申请人及其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