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2-07-15 18:36
东莞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新高地,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加强政策保障。近日,东莞市科技局发布《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效能提升支持暂行办法》《东莞市研究生培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三份文件,增添科创新活力,擦亮国际制造名城名片。
《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效能提升支持暂行办法》明确,对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资质认定的东莞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等多种形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采取后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奖励。奖励内容包括运营评价奖励和孵化成效奖励。其中,《暂行办法》提出,鼓励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延展孵化服务场地范围,孵化服务企业。
对引进原注册地址在东莞市以外地区且仍在认定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每新引进入驻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对孵化服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给予一定奖励,在孵化服务企业中,当年度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含5家)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将给予当年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奖励,最高一档不超过180万元。
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是东莞引进高端人才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据《东莞市研究生培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财政将安排东莞市研究生培育发展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引培、校企合作、科研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以及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运营等各类工作。
《暂行办法》指出,资金将为在相关联合培养(实践)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实践)的研究生提供生活补助、交通补助;支持高校院所在莞设立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或通过委托方式开展研究生培养(实践)工作;支持研究生培养评优。
研究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在市内企业联合培养(实践)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不超过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在市内新型研发机构(平台)或事业单位联合培养(实践)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不超过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近年来东莞不断推进完善科技体制改革、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此次印发的《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就是其中之一。《方案》着力推动项目经费使用中的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自主决策、监督管理等方面改革,探索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切实减轻科技特派员负担,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更加符合科研创新规律的经费管理制度,提升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吸引更多的优秀科技人员到我市企业、农村基层提供科技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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