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火热的征兵季啦
你是否也从小有个军营梦?
大学生参军入伍可享
高达18项优惠政策噢!
从升学、经济补助、就业、安置等
多方面明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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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连续九年荣获“广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我校连续多年荣获“东莞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应征入伍服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除定向生、委培生外,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经学校同意,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免修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以及相关公共选修课程,可直接获得学分。

①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②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2%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本校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④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可免试就读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愿意入读成人本科。
⑤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⑥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上半年参军入伍。3月份批准入伍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除毕业实习(顶岗实习)以外的学习任务、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入伍后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在部队完成,经兵役机关鉴定合格后,由所在学校审核达到毕业条件的,应当按学制规定的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入伍并取得毕业证书后,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批准入伍学生因身体原因退兵的,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复学,继续参加学校教学活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毕业。

高校新生、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符合大学生服兵役资助条件的,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可申请12000元。(以我校学生为例最高可申请36000元学费资助。)

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入学或复学在校就读期间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期1650元,一学年3300元。(以我校学生为例最高可申请9900元退役大学生士兵助学金。)

2018-2020年,我省除广州、深圳市以外的19个地级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且服义务兵役满2年的。专科毕业生每人可补贴2万元。(2022年以最新政策为准)

由地方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共发2年(以东莞为例2021年为2.6123万元);
义务兵服役期间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获得优秀义务兵称号的,其家庭按不同比例增发一次性优待金;
进藏进疆等军队确定为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

由地方政府对退出现役的(未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当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补助,标准不低于2.5万元。(以东莞为例2021年义务兵退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为9.5610万元)

①士兵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本科第二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或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毕业生,或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入伍1年半以上,本科生不超过26岁、研究生不超过29岁,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②报考军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后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即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3周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可放宽1岁)的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非统招、非全日制以及函授、自考的大专毕业生士兵,可参加高中生士兵招生考试。
③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不超过26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①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改为军士。
②优先培养使用。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
③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军士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军士的有关规定授予军士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专科毕业生直接套改为中士第一年,本科毕业生直接套改为中士第二年。
④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⑤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再次入伍,优先安排到原服现役单位或者同类型岗位服现役;具备任军士条件的,可以直接招收为军士。

广东省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面向在广东省入伍且服役满两年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退役继续完成学业后和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入伍地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①军士服役满12年的;
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
④烈士子女。

大校以下军官担任军官满16年,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服役满20年或直接选拔招录军官、特招入伍军官晋升(授予)少校以上军衔后达龄退役;
军士退役时需符合担任军士满16年,服役满18年或晋升(授予)四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可申请逐月领取退役军人退役金。
据了解,2021年我校应征入伍报名总人数1139人。应征入伍总人数268人,其中毕业生56人,在校入伍5人,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毕业生征集任务。
想要应征入伍的同学可以联系学校征兵工作站,咨询地址:学生宿舍8栋一楼保卫处(征兵工作站)退伍兵值班岗;咨询热线:0769-83076731。
携笔从戎 勇担责任
迷彩青春 志在四方
参军报国 无上光荣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
踊跃参军吧~

部分资料来源:征兵工作站
编辑:叶耀彬、卓西敏、李雪聪
初审:吴煜
终审:陈利群、李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