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将进驻东莞市民服务中心,试运行阶段,市民可通过预约方式选择到新址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9年9月26日起,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公积金业务:
1.网上预约方式选择在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业务详见附件);
2.公积金中心各镇街办事处窗口现场取号方式。
二、地址
市民服务中心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
三、对外服务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积金中心各镇街办事处窗口服务时间不变。
四、预约指引
为确保市民能快速办理业务,减少等候时间,市民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暂时实行预约制,请先注册“莞家政务”进行业务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办理,试运行期间暂不支持现场取号办理。
五、停车及进场指引
市民服务中心停车场。
由于地面停车场仍在维修,车位较紧张,请按现场指示停放车辆或进场:从元美东路入口经东莞市民服务中心西门进入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进出场馆请注意安全。
六、咨询服务电话
政府服务热线:12345
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受理公积金业务类型
序号 | 事项名称 | 综合窗受理业务类型 |
1 |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
2 | 逐月划扣服务签订 | |
3 | 住房公积金提取账户绑定 | |
4 |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 |
5 |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 |
6 | 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 |
7 |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 |
8 |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 | |
9 |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 |
10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 |
11 | 死亡提取 | |
12 | 出境定居提取 | |
13 | 联系电话变更 | |
14 | 出具《提取情况证明》 | |
15 |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 批 | 商转公贷款 |
16 | 购买自住住房贷款 | |
17 | 翻建自住住房贷款 | |
18 | 建造自住住房贷款 | |
19 | 大修自住住房贷款 | |
20 | 出具利息凭证 | |
21 |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 | 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 |
22 | 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