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房东自曝“家丑”甘愿承受无效合同风险?背后原因竟是……
平安东莞 2022-09-28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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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经济发达,生产经营主体体量大而且活跃,由此也衍生出来大量的厂房租赁业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东莞一家厂房出租中介商曾承受厂房空置的巨大压力,后来好不容易熬出头了,却被房东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尚未到期的在租赁合同,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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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作为厂房出租中介商的谭某被房东陶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厂房租赁合同,而当时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未到期。故事还要从2014年说起,当时谭某和房东陶某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十五年,每月租金四万元。将毛坯厂房租下来后,谭某又花了不少心思来打理,后来好不容易才引进企业进驻,没想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来袭,让谭某的厂房再次陷入了空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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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的近半年时间里,谭某的厂房都一直空置着,但每月还要如约交付给房东四万元的租金。直到2021年5月,企业经营者张某有意租下谭某的厂房,经双方协商,签订了四年租约,可就在谭某觉得终于柳暗花明的时候,房东陶某突然提出要涨租金,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2021年10月,陶某以厂房未办理建筑规划许可证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谭某解除尚未到期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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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谭某找到了律师周小龙。在庭审中,律师周小龙向法庭提交了谭某这些年按时交纳租金的票据,证明被告承租厂房后一直信守合同约定,即便是在厂房空置期间也没有拖延支付房租。而原告在被告经营状况出现好转时,单方提出解除合同,虽有法律依据,但有悖商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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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原告的陶某则认为,被告作为房屋出租中介商,本身具备专业常识,理应核实厂房是否拥有建筑规划许可证等合法手续,应该自行承担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对此,作为被告代理律师的周小龙提出,陶某作为出租方有义务交付合法有效的建筑物给承租方,因资质手续不全导致无效合同,原告应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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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发现案涉厂房确实没有办理建筑规划许可证,所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这也意味着谭某将失去承租权。法院对这起租赁合同纠纷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被告谭某前期的各项投入,在认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的同时,判令原告陶某对谭某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一审判决下达后,谭某不服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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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谭某对法院一审二审的判决结果心有不甘,但也无能为力,可就在他沉浸在这场租赁合同纠纷的郁闷之中时,却从同行那里得知,房东陶某已经和经营者张某谈好了合作事宜。出现这种情况让谭某有种被玩弄的感觉,一气之下决定起诉经营者张某。他认为,既然房东陶某可以以没有办理建筑规划许可证为由起诉自己,那么他同样可以如法炮制。对于谭某的这一想法,周律师提醒他,这场诉讼胜算不大,但谭某依然坚持。2021年12月,谭某将经营者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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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被告张某的代理律师向法庭出具了房东陶某起诉谭某案件判决书,以此证明谭某与陶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解除,本案原告谭某已丧失厂房出租中介商身份,不是起诉张某的适格主体。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谭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律师提醒,作为专业的厂房出租中介商,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有意识去审核或查验对方的房屋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建筑规划许可证或是产权证,这样可以避免双方在一些利益的驱动下肆意破坏租赁关系的稳定性,或双方达成的一些有效的约定。

(记者:李江华、郑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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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东莞 莞香号
    2022-09-28 1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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