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这些涉疫违法行为已被依法查处
东莞市公安局 2022-11-2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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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配合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仍有部分市民群众无视防疫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对于各类涉疫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不执行场所“扫码”规定被罚。

2022年11月20日5时许,工作人员发现茶山镇南某台球室有3名顾客没有扫场所码,而该台球室工作人员并未要求顾客扫码。另该台球室分别于今年7月30日、8月23日、10月5日因顾客未扫场所码被公安机关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宏荣台球室经营者姚某发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出租屋不执行场所“扫码”规定被罚

2022年11月21日10时许,工作人员对初筛阳性病例居住出租屋开展工作时发现,大朗镇水平村一出租屋存在多人没有莞e申报以及未落实场所码扫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出租房二手房东曾某玲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故意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被立案侦查

2022年11月24日,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依法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黄某等人立案侦查。

经查,黄某等人于2022年11月19日晚离开广州市海珠区,租车于11月20日凌晨来到东莞市虎门镇博涌社区博头小组某酒店,在入住酒店申报旅居史时,谎报来自广州白云区龙归街道,隐瞒海珠区旅居史和接触史,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防控重大风险隐患。11月23日,经核酸检测,黄某筛查结果为阳性,后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对黄某等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认真执行政府相关决定、命令,切勿以身试法,逾越“红线”。让我们携手并肩,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共同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 关键词:防控,疫情,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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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宝琨 编辑
2022-11-24 18: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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