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拍】东莞渔民禁渔期前的最后捕捞
东莞阳光网 2019-03-01 08:18

捕捞完这一网,就要等四个月了......(摄于2019年2月28日)

东莞阳光网讯 (全媒体记者 唐幸耀)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珠江禁渔通告,自今天(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市的东江及其支流列入禁渔范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昨天(2月28日)是今年禁渔期前的最后一天,很多渔民抓紧“最后机会”出来“搏杀”。

今年58岁的李灿培是虎门新湾的渔民,一大早,他就来到东江石龙河段打鱼,赶在3月1日禁渔之前再捕一网。据介绍,渔民捕鱼通常选择河水水流慢(平流)的时候下网,水流急或涨潮的时候收网,因为鱼在水流的推动下才更容易自投罗网。昨天东江河水虽然很慢,但是李灿培还是决定出来碰碰运气。

目测这条鳙鱼(大头鱼)有十多斤重。

珠江流域禁渔九年,大多渔民理解支持

2011年起,珠江流域实施禁渔制度,今年是第九年。李灿培说,他打鱼四十多年,见证了禁渔制度设立前后的变化。他明显感觉到禁渔制度实施之后,东江的鱼的数量、种类增多了,鱼的体型也更大了。这几年,他捕到最大的鱼是一条重达33斤的黑鲩。有了更多的鱼获,这几年也有越来越多渔民理解和支持禁渔期。李灿培说,他们也可以利用禁渔期保养船只、修补渔网,等禁渔期结束后再大干一场。 

这条鳙鱼(大头鱼)比刚才那条还大。

据了解,禁渔期是指一年中一定时期一定的地点禁止渔民捕捞鱼类等水产品。这段时期一般为鱼类的繁殖期,禁渔,可以保证鱼类的正常繁殖,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表现。实施禁渔制度最终受益的还是市民群众、渔民朋友。

李灿培收网20分钟后,收获了十多条鱼。预计禁渔期结束后,鱼获会大幅增加。

 

这种清道夫鱼你见过没?吃货们肯定会说,这味道应该不错吧。但李灿培说,这种清道夫鱼(又名吸盘鱼、吸口鲶,学名叫甲鲶),顾名思义什么都能吃,包括脏东西,因此不建议食用,也不会拿到市场去卖。而且清道夫鱼属于外来物种,原产于南美洲的河流中,会吸食江河中的鱼卵,影响其他鱼类繁殖,因此也不能放生于江河中。

据了解,如今东江常见的鱼种类多达二十多种。

 

禁渔期渔民每人每月补助增至980元 增幅11.36%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我市已建立渔业船员休(禁)渔生产生活补助标准与东莞市最低生活标准和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时间变化联动机制,即按照东莞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休(禁)补助申报当月﹞标准乘以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持续时间。2019年休(禁)渔生产生活补助标准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府办函〔2019〕51 号)执行,即每人每月补助 980 元,对比201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 880 元,增加了11.36%。 

禁渔期东莞渔政部门挂图“作战”

禁渔期“船回港、网封存、证集中”

我市禁渔范围为南至东江入海口〔即:东江北干流东江铁路大桥、淡水河漳澎水闸、东江南支流沙田游艇俱乐部河口分界线〕,北至与惠州交界处。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全市内陆捕捞渔船全部做到“船回港、网封存、证集中”。凡违反者,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

资料图:2017年5月,渔政、公安等部门在沙田查获两宗非法电鱼案件

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以及非法捕捞

2月26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在石龙镇召开了2019年落实珠江禁渔部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我市各镇街要落实禁渔管理机制,加强与属地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协同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以及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行为。

东莞市渔政支队石龙大队管辖着我市东江及其支流登记造册的渔船55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对涉渔“三无”船舶作没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东莞市渔政支队石龙大队大队长胡植强介绍,2017年,我市就有5人因禁渔期电鱼行为被渔政部门移送公安部门立案刑拘,5人已被法院判刑;2018年17艘电鱼船被渔政部门依法公开拆解。

东莞渔政部门在东江巡逻

2019年,渔政部门还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禁渔期间,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定期掌握我市禁渔渔船停泊停靠位置,及时监管禁渔渔船动态,并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0769-85716862接受市民举报,非法渔船千万别有侥幸心理。

  • 关键词:禁渔期,禁渔,捕捞
知东莞 小编
2019-03-01 08: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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