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钱没钱回家都得发压岁钱,又到了一年一度,熊孩子靠收压岁钱一夜“暴富”的时候。无论金额大小。收的都是一份“好意头”,不过有些东西是万万收不得。
50元收手机
贪便宜却掉大坑
近日,塘厦一名街坊放在便利店门口充电的手机,突然不见了,连忙报警求助。接报后,塘警迅速到达现场。通过便利店店主提供的监控视频,警方初步掌握了嫌疑人彭某的相关信息,并一举将其抓获。
随后,塘厦警方跟随彭某来到了一家手机店,找到了街坊被偷的手机。明明在塘厦充着电的手机,怎么突然就在外地出现?
当晚,彭某将偷来的手机,拿到了杨某经营的手机店内,询问其收不收购二手手机。杨某接过手机,发现外观还可以,但是却开不了机,随即向彭某询问手机的情况,彭某称手机是捡来的,没有电所以关机了。
此时,杨某才抬起头,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的男子:身上脏兮兮的,而这部手机看起来也不太新,一看就不是本人使用的……不过既然男子说是捡来的,也有这个可能。
就这样,杨某在怀疑手机可能“来路不明”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50元“收购”了这台手机。最终他占的这点儿“小便宜”,也让自己“吃了大亏”。杨某因涉嫌收购赃物被塘厦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低价收金片
漠视规定被处罚
同样收了不该收的东西的,还有在塘厦经营首饰加工店的姜某。
一月初,一名陌生男子来到姜某的店里,对方先掏出来一块金片,然后询问是否能鉴定一下真假。姜某熟练地用火枪一烤,发现金片没有变黑,回复陌生男子称“是真的”。得到肯定答复后,陌生男子又问姜某回不回收这块金片。
据陌生男子称,金片是他在路边捡到的。姜某看着金灿灿的“生意”,心里开始动摇了,没有再多过问,让陌生男子在没有合法手续和规范操作的情况下,把他手中来路不明的金片低价买了下来。
经查,在塘厦经营首饰加工店的姜某,在没有正规手续,没有进行身份登记的情况下,从犯罪嫌疑人文某处收购金片,其行为已涉嫌犯罪。经审讯,姜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姜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过年期间,小偷也可能多了下手的机会,小编在此提醒街坊们,外出时一般不要把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随手放在口袋,不要往人流密集的地方挤,最后,如果需要购买二手手机,请要求商家出具该手机的发票等凭证,拒绝来路不明的手机。
(来源:塘厦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