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课堂 | 理性选择养老服务 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客侨凤岗 2023-02-0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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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集资定义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和特点

(一)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服务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

(二)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三)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四)以销售“老年产品”名义吸收资金。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五)以销售“保健产品”名义吸收资金。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

涉养老领域典型案例1: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情介绍:2017年6月,A市排查中发现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非法集资嫌疑。经立案侦查,该公司系某投资集团(注册地为外省B市)全资控股的子公司。该投资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在全国多地设立子公司,通过发放传单、电话推销、召开推介会、组织旅游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向老年人推介老年公寓、养老院项目,以“预付养老床位”、“养老产业投资”、“书画艺术品投资”为幌子,宣称“一万元理财每月返一百,年收益率高达11%”等,吸引老年人投资理财。短短3个月,吸收资金过亿。至案发,A市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移送起诉13人,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

公益提醒:养老服务产业是非法集资重灾区。该类企业一般都不具备实施养老服务或提供养老产品的资格,建议中老年朋友:一要“看”,公司有无民政部门颁发的经营“养老业务”许可,有无向社会融资资质;二要“问”,多征询子女、法律工作者意见,或者听取公安机关、人民银行、银保监以及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专业意见和建议;三要“学”,多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学习报刊书籍,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因此,老年朋友要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老年人在进行投资之前一定要跟子女商量,切勿轻信他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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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侨凤岗 莞香号
    2023-02-01 15: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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