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0时22分许,清溪交警大队在鹿鸣路附近开展夜间违法行为查处,一辆车牌为粤S6***6小轿车经过检查点前企图逃避检查,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结果,谭某悔恨莫及,情绪失控连扇自己耳光。见此情景,民警赶紧劝住谭某,对他进行了开导和安抚。
据了解,民警得知驾驶人当晚在与朋友吃饭期间喝了酒,吃完饭心存侥幸驾车回家,不料被民警查获。
最终,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8.40mg/100ml,驾驶人谭某达到醉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谭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来源:清溪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