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凤岗镇消防安全委员发布《致全镇出租屋房东及租客的一封消防安全公开信》,提醒各出租房房东及租客,要严格履行消防法律法规,杜绝消防安全隐患,自觉落实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治理的相关工作。
《公开信》提到,房东是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要按要求足量配备相关消防器材,防盗网处需按规定设置逃生窗,出租屋房间内应安装独立式或联网式烟感报警装置;公共空间、消防通道严禁乱堆放杂物、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同时,还明确了要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注意事项。
《公开信》中提醒,出租屋租客外出期间务必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做好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生火警时,请第一时间逃生自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凡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