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严格执行不得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该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5月17日晚,大朗镇长塘社区开展工地违规住人专项检查。
经检查,发现部分在建民房存在施工现场住人的情况,社区城建办对存在违规住宿的单位进行教育并发出《限时整改通知书》,责令在建农房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作业人员不得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的要求,如限期内未整改完成,社区将会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务必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接下来,大朗镇长塘社区城建办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工地违规住人专项检查,加强对在建民房的检查监督力度,加大巡查频率,严禁在建农房工程作业人员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进一步确保辖区建筑工地施工有序规范进行,为社区建筑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