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人员对以上涉嫌擅自修建临河建筑物行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向袁某详细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
袁某的行为涉嫌违反“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修建临河构筑物”的规定。茶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对袁某涉嫌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接下来,茶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继续对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查处态势,切实维护防洪安全,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茶山囡温馨提醒大家,保护城市河道和周边设施需要你我共同守护,否则将触犯法律责任。
记者:刘晓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