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岗开展未成年工权益保障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3-07-14 16:54
语音播报

7月12日,谢岗人社分局举办青年就业暑期“护航港”——未成年工权益保障专题宣传活动,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谢岗镇提供见习(实习)或勤工助学在校生岗位的用人单位、使用未成年工的用人单位、酒吧、网吧、娱乐场所等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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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上,谢岗人社分局工作人员围绕未成年工权益保障专题,向参会用人单位详细解读了《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强调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酒吧、网吧、娱乐场所不得招用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依规使用未成年工时,应当要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安排、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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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违反法律规定使用童工的,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用人单位逾期未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通讯员 黄静艳 何泳)

  • 审   核:何春辉 王红君 郑思琪
  • 终   审:赖昆鹏 李万昌
  • 关键词:用人单位,未成年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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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 16: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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