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记者从清溪交警大队获悉,当前全镇陆续启用18处路口路段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重点对开车接电话、不礼让行人、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行车、停车秩序,保持道路通行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清溪交警大队已陆续启用广场路中心市场路段、公园中路路段、北环路与石田路路口等18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规范停车的良好习惯,倡导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司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记3分,罚款100元;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记1分,罚款200元;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款200元。
交警特别提醒,处罚不是目的,希望司机改掉不良驾驶习惯,文明驾驶,就可以让"电子警察"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