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杯”诗词创作大赛启动仪式在清溪镇半溪沉香园举行
东莞诗词 2024-03-06 09:05



为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准确把握文艺工作的时代主题和历史使命,积极响应东莞市文联工作部署,助推东莞市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东莞发展趋势,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东江诗社、清溪鹿鸣诗社联合举办“东江杯”诗词大赛,以文化发展助力“百千万工程”,展现中华诗词独特魅力。
3月3日上午,“东江杯”诗词大赛启动仪式在清溪镇半溪农庄举行,标志着大赛正式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原创诗词作品。在启动仪式开始前,现场还举行了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东江诗社、白玉兰诗社、鹿鸣诗社创作基地揭牌仪式。
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广东楹联学会、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清溪镇文联等有关人员近60人参加了启动和揭牌仪式。广东楹联学会会长曾建国、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钟浩天出席了活动。




本次诗词大赛的征集作品要求:书写东莞山水、人文、生态环境和工农业生产发展,有正能量的原创且未经发表的诗词作品,限投三首内。截稿日期:2024年6月30日,投稿电子邮箱:2955881062@qq.com,邮件标题注明“东江杯诗词大赛”,投稿者可同时关注“东江诗词”“鹿鸣诗词”微信公众号。


东江杯”吟唱东莞

文化赋能“百千万工程”

中华诗词创作大赛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准确把握文艺工作的时代主题和历史使命,积极响应东莞市文联关于高质量发展文艺的倡议,结合东莞发展趋势,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东江诗社、东莞市清溪鹿鸣诗社联合举办“东江杯”吟唱东莞、文化赋能“百千万工程”中华诗词大赛,以弘扬国粹,展现中华诗词独特魅力。现面向全球传统诗词文化爱好者发布征稿启事如下:

01
组织机构

大赛指导单位:
广东中华诗词学会
广东楹联学会
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
清溪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东江诗社
东莞市清溪鹿鸣诗社

协办单位:
东莞市白玉兰诗社
东莞常平诗联学会
东莞厚街诗联学会
东莞黄江荔香诗社
塘厦逸龙诗社、竹溪笔艺诗联社
东莞市清溪镇旗袍协会

支持单位:
东莞市琪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02
征稿内容


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吟唱东莞、文化赋能百千万工程”为主题。

在新时代的大好形势下,书写东莞山水、人文、生态环境和工农业生产发展,有正能量的原创且未经发表之诗词作品。


具体题材为:

一、东莞市清溪半溪农庄莞香园之“莞香一号”(东莞沉香首创品牌)

二、云溪桃花源

三、清溪大王山禾雀花、东莞第一瀑、清溪湖、清溪河及银瓶山、爆石山等景点

四、东莞各镇街文化景点及“百千万工程”乡村建设、乡村变化内容。

以上内容可百度搜索东莞景观、人文、历史人物及工业科技发展等,例如:莞香、清溪最美小镇、银瓶山、黄江科技公园、黄江镇芙蓉寺、黄牛埔水库、塘厦大屏障森林公园、虎门炮台、袁崇焕、林则徐、东莞新旧八景、南社古村落、观音山、粤晖园、华阳湖、虎门大桥、榴花公园、鳌台书院、厚街九龙潭、洪梅花灯……等。




03
投稿通道

投稿邮箱:2955881062@qq.com;可同时关注“东江诗词”、“鹿鸣诗词”公众号


04
征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截稿。



05
奖项设置(奖金均为税前)

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励各5000元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6名,奖励各10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20名,奖励各200元及荣誉证书;

入围奖300名,颁发荣誉证书。

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将受邀参加颁奖大会,在东莞的交通、食宿由大会开支。入围作品300名,作品入选《“东江杯”吟唱东莞、文化赋能百千万工程中华诗词大赛作品集》。优秀奖及入围奖作者如不能到会,则会寄发奖金和证书及作品集。


06
参赛规则
1.参赛者不限年龄、职业、国籍,投稿一律用简体汉字。
2.诗用近体诗均可,词限《钦定词谱》。用韵不限新旧,但不得混用。用《中华新韵》《中华通韵》者需注明,否则将以“平水韵”审校格律。
3.投稿内容为诗词三首(诗词可随意搭配)。邮件标题注明“东江杯诗词大赛”。作品以邮件正文方式发送,切勿使用附件。正文须附上真实姓名、手机号码、通联地址。不接受纸质稿件。
4. 参赛作品须原创且未经发表,严禁抄袭、剽窃,严禁假托他人姓名进行投稿,一经发现,取消投稿资格,欢迎共同监督。
5.一经参赛,主办方即拥有作品使用权。投稿作品由组委会委派专员整理、匿名及编号。截稿后邀请诗词名家担任评委。大赛组委会成员、评委不得参赛。
6.评奖时限: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初选入围300名,2024年8月15日前全面完成评选。选出获奖作品一二三等奖需由终审评委撰写评论。结集时限:2024年9月30号完成结集出版。颁奖活动时间、地点:2024年10月,具体时间地点公布评奖结果时另行通知。
7.“东江杯”原创诗词大赛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发布公告。


免责声明: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必须为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保证其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不限于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内容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东江杯”原创诗词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获奖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相应后果。所有因参赛者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和知识产权纠纷一概与主办方无关。
主办方拥有对投稿作品展示、印刷或出版(含电子出版)的权利,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所有投稿者提交作品即视为认可并履行主办方征稿启事相关规定。


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东江诗社

东莞市清溪鹿鸣诗社

2024年2月11日


图文 | 最美清溪

一审 | 梁家天

二审 | 范雪芳

三审 | 吕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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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诗词 莞香号
    2024-03-06 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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