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依法拆除一占地面积18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
香市寮步 2024-03-29 16:32

根据全市违法建设拆除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3月27日下午,寮步在石龙坑村荔园路3号召开违建治理联合执法拆除现场会,依法拆除一占地面积18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市城管部门负责人,镇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石龙坑村相关负责人参加拆除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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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寮步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多次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物,但后续执法人员再巡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进行拆除。该违法建筑物位于石龙坑村荔园路3号综合市场内,占地面积18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层高3.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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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在当事人逾期仍未履行自拆的情况下,寮步城管分局联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该处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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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寮步将持续通过严惩违法违规建设,以点带面,形成强大的整治违法建设声势,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良好氛围,让违法建筑“无处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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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市寮步 莞香号
    2024-03-29 16: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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