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东莞这12家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被处罚
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4-04-08 14:28

为持续深入推进集中消防安全大整治行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力打击消防违法行为。近日,东莞又有12家存在火灾隐患的社会单位被曝光。请市民群众引以为戒,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立即开展自查自改。

黄江镇“东莞市鑫壮丽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占用防火间距,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3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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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铁皮占用防火间距

长安镇“东莞市骏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2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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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长安镇“东莞市福岛五金塑胶有限公司”: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6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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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企石镇“东莞市湘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遮挡消火栓,被责令限期整改,被处人民币8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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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挡消火栓

虎门镇“东莞市威富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被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人民币6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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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桥头镇“东莞市溢泓鑫科技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6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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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清溪镇“扬益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6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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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设置防火门

塘厦镇“东莞市泓丰智控有限公司”: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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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拆除防火门闭门器

洪梅镇“山东淼速商贸有限公司”: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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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拆除防火门闭门器

樟木头镇“东莞市慧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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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安装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石排镇“东莞市利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不具有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值班人员在控制室值班,被处人民币3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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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室有2人值班,其中1人未持证上岗

大岭山镇“大沙水尾二巷6号出租屋殷某”: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经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并处人民币6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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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接下来,东莞消防部门将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工作,及时将各类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大力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广大市民朋友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或微信关注“东莞消防”公众号通过“隐患投诉”小程序进行举报。


  • 审   核:刘星 郑思琪 谢瑞玲
  • 终   审:赖昆鹏 何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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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佩玲 小编
    2024-04-08 14: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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