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拆窗破网”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近年来,全国多地发生因不当设置防盗窗(网),阻碍人员逃生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亡人火灾事故。没有设置逃生出口的“夺命窗”已然成为火场救援逃生的“拦路虎”。如2023年4月17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某居民楼发生火灾,2名人员因被防护栏阻碍,逃生未果,不幸身亡。2022年12月13日海南海口市3层居民住宅楼突发火灾,现场火势很大,消防员因阳台设置防盗窗需破拆进行救援,两名被困儿童送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为深刻汲取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消防救援局有关要求,现就拆除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01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人员密集场所立即开展全面检查,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完全遮挡逃生和灭火救援门、窗的广告牌)等障碍物的,应当立即拆除整改。
02
实施标识化管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各社区、各社会单位要对消防车通道、救援窗口、消防扑救面全部实施醒目的、永久的标识化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03
加强消防培训演练,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要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卫生服务站、月子中心、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东莞市南城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为了防盗、防坠楼,不少居民住宅、商铺等都在阳台、窗台安装严严实实的防盗网↓↓↓

这样确实安全不少,但是一旦发生火灾,防盗网可能成了“夺命网”。
防盗网该怎么装?
敲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不能安装防盗窗
如果确有安装防盗窗的必要
需要提前预留逃生通道
可选择在防盗窗上留一扇“逃生门”
尺寸一般不小于1.0×0.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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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安装全封闭防盗窗的
建议改装一个逃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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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示范)
防盗窗可以安装
但一定要科学安装
如果家中还装老式防盗窗
请及时进行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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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示范)
在此小编再次提醒
不要让防盗窗成为逃生“拦路虎”
为自己和家人留一条“生命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