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发布《重磅新规!东莞拆迁补偿标准,变了!》后
后台收到了很多确权以及手续咨询
部分群友由于各种原因
未办理宅基地用地批准
导致房子一直没能拿到“小红本”
“没有不动产权证书, 意味着房子从法律意义上不是我们的。” 近日,这个困扰大家的老大难问题 解!决!啦! | 张女士两姐妹的房屋是南城首批完成用地批准书补办的房屋之一 张女士姐妹俩的房子建于上世纪80年代,由于种种原因,房子的相关证件一直未能办理下来,成为了历史遗留问题。在了解到南城可以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后,她立刻向社区提出申请。 在相关部门协助下,张女士两姐妹共同所有的房屋,经过村民大会表决、结果公示、部门审批等环节,全流程历时两个月,顺利拿到《东莞市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补办)》。 | 批准书明确标明房屋地块相关信息 南城街道农林水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张女士可以凭该批准书,按照《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相关规定,以及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确权登记颁证。 据悉,《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规定,满足是本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本村(社区)村(居)民、符合一户一宅、201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农房但未办理审批的,均可提出申请补办。 《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符合条件的各镇街居民,可前往所属社区居委会咨询了解。 怎么申请补办? 《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的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农房或者已取得建设批准并按批准内容建成农房,但未办理或者未完善用地审批的宅基地,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办法》相关规定,为申请人补办用地审批,并出具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 其中,“未办理用地审批的宅基地”的范围:未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但实际已建房使用,需补办理用地审批的宅基地。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取得农用地转用批次报批的批准文件后,再申请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 “未完善用地审批的宅基地”的范围:已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但实际已建房使用的土地面积、界址等与原批准文件或者证书不符,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用地情况,办理变更审批的宅基地。 《办法》还特别强调,“一户一宅”依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有关规定认定,每户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不能超过150平方米。 即可查看《办法》全文,获取补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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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条评论
宅基地的小红本,我的音乐梦想之地!🎵🏠
06-16
拆迁补偿新标准,东莞的房价又要起飞了?😮
06-16
不动产权证书,终于能安心做地主啦!👑📝
06-16
补办大军上线,我是不是最后一个?😂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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