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7-19 16:48

东府办函〔2024〕24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东莞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标技发〔2024〕3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50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新一轮标准提升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加快制修订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新制定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培训,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助力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高质量产品供给,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全力落实“四个一批”,即参与制修订一批强制性标准、宣传贯彻一批急需急用标准、组织实施一批涉民生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一批涉安全环保卫生等领域先进标准。明确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51项,推动100项以上企业标准上榜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主导或参与制修订500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等标准,通过配套政策协同发力,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扎实推动标准提升行动落地见效。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以高标准促进优质消费品升级。贯彻落实国家对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等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要求。支持涉及家电、家居、汽车、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产品更新换代和以旧换新等领域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推进以标准升级带动消费品升级,参与制修订广东省地方标准,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相关标准研制。开展印刷包装产业链协调标准应用试点等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要求,严格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燃气软管、切断阀等燃气用具产品强制性标准。鼓励东莞企事业等单位参与制定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促进节能低碳,减少安全隐患,开展15年以上老旧电梯大规模检测评估,有序推动老旧电梯及零部件更新,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加大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监督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引导大型游乐设施经营者,对超设计使用年限大型游乐设施实施更新,提升设备安全。支持食品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参与制定高品质食品“湾区标准”,持续参与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加大对地方特色食品、新兴产业食品以及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等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研制力度,顺应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趋势,着力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构建食品领域高质量发展体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完善能耗排放标准。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严格落实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效能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参与生态环境、安全等领域强制性地方标准制修订。参与化工、轻纺、电子等方面标准研制,提升应用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标准,推广应用更新的检测方法标准。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强制性地方标准。开展省工业园区碳中和标准化试点、省工业园区低碳计量试点项目建设,支持筹建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分技术委员会,开展产业园区标准研制工作。支持企业开展环境安全、社会责任、公司治理(ESG)相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研制,助力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水平。落实《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3—2030年)》,支持制定碳测量、碳核算、碳评价等领域相关标准。执行《广东省节能标准化工作行动方案》《广东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等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健全节能标准化管理机制,推动能耗排放标准实施。(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循环利用标准供给。落实国家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易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要求。开展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创建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参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能耗等领域标准制修订。鼓励制修订一批涉及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督促企业落实以旧换新、绿色低碳等相关标准主体责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开展我国标准与相关国际标准比对分析,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支持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产业链的标准走出去,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开展“湾区标准”和“湾区认证”工作,深化湾区交流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特色产品、民生服务领域“湾区标准”研制,鼓励认证机构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参与“湾区认证”项目研发;加大“湾区标准”及“湾区认证”宣传力度,鼓励更多东莞优质产品和服务执行“湾区标准”,支持产品和服务实施“湾区认证”,促进东莞优质产品和服务在粤港澳地区顺畅流通。推动标准化研究机构、合格评定机构在我市开展国外技术贸易法规、标准宣贯培训及预警信息通报,帮助东莞优质产品走向国际市场。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和参与广东碳标签评价。(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东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提升企业安全应急标准水平。推动东莞企业参与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培育一批先导型、创新型企业。推进标准化人才培训工作,推荐我市标准化人才参与中国国际标准化青年英才暨IEC青年专家选培和广东省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等活动。加强对参与国际、国家、行业等标准制修订的资金扶持。引导企事业单位对标先进水平和标杆水平,积极参与对标达标工作。加强对新制定标准的宣贯,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的示范作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等全过程加强质量管控,持续提升全生命周期质量水平。推动企业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深化机器视觉、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以企业生产技术的整体提升,带动消费品品质提升。聚焦质量技术创新、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增强等方面,选树一批精益求精、质量卓越的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巡回问诊”质量技术帮扶,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问诊”活动,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升。配合省选择的部分消费品推动实施质量分级管理,推动产品向高端品质方向发展,实现产品优质优价,促进消费提质升级。贯彻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开展绿色建材、绿色家电下乡等活动,推广采用绿色产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标准实施监督执法。开展燃气用具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切实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集中整治非法电梯使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推动能源计量与碳计量工作衔接,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放单位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碳排放计量器具。开展能效、水效标识等计量器具计量监督检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消委会修订和完善“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规则。推动、引导电商平台上的商家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并加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鼓励家电品牌企业积极加入“以旧换新”活动,助力我市家电消费提质升级。引导消费者关注了解“以旧换新”政策,提醒消费者注意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等问题,鼓励消费者及时更换老旧家电。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促进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积极从源头化解消费纠纷。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处置消费者在“以旧换新”活动遇到的消费纠纷,提升消费者维权体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作用,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各镇街(园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支持标准制修订工作,切实推动标准落地见效。

(二)强化资金支持。对标中央及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强化标准与财政支持等政策措施的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各相关部门统筹各类资金用于支持本项工作。

(三)监督标准实施。积极开展检测评估标准实施成效和问题,加大力度普及强制性标准要求,推进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电子电器、儿童用品等重点消费品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

(四)加大宣贯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多渠道、多维度加大标准提升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标准宣贯,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


图解:【一图读懂】东莞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审   核:叶卫东
    • 终   审:叶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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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秀仪 编辑
      2024-07-19 16: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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