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有关“执破融合”的工作部署,发挥执行强制措施打击妨碍破产清算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近年来,东莞第一法院积极完善“执破融合”工作机制。
妨碍破产财产接管 恶意阻挠法院保全调查
今年7月,被申请人东莞某钧公司经执转破程序,东莞第一法院负责破产审判业务的民五庭对其裁定受理破产清算。
今年9月,执行干警前往某钧公司经营厂房进行财产保全工作时,却发现现场仅挂有某光公司的招牌,并无某钧公司的招牌。
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法院执行干警决定先行撤离,以保障后续工作安全进行。
联合部署行动 打击侵占破产财产行径
为及时打击阻挠执法行径,加快推进保全进度,当天晚上,东莞第一法院多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复盘案情,制定方案,决定组成联合执行行动组,“趁热打铁”于次日开展行动。
第二天上午,执行行动组兵分多路出发。执行法官先行到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合力对林某释法教育、耐心劝导。但林某态度依然恶劣,拒不签收《协助执行通知书》,也拒绝开门配合法院工作。
“鉴于你拒不配合法院调查和执行工作,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法院执行,现依法对你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执行法官当即向林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即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将林某带回接受调查。
经现场仔细对比发现,现场机器设备和另案查封照片上显示的铭牌不完全一致,现场所见铭牌与前期破产管理人调查取证的照片也不一致,因此推断某光公司存在故意更换机器铭牌,企图将设备据为己有的可能。
“某钧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如果你继续隐瞒、转移某钧公司的破产财产,法院日后通过其他途径查明的话,很可能构成妨碍清算罪,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确实将(查封某钧公司的)那两台机器的铭牌更换了……之后会配合法院后续调查的。”受到强制执行的威慑与耐心释法的感触后,林某逐渐意识到自身错误当场写下悔过书和保证书,在东莞第一法院执行与破产审判等部门的合力下,东莞某钧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得到有效推进。
2023年以来,东莞第一法院共计移送“执转破”案件186宗,其中属本院受理的破产案件142宗,审结103宗,推动2310件涉破产企业的终本案件出仓,有序推进一批执行不能的“僵尸企业”破产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