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召开《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讲会
荔香大朗 2024-11-05 16:20

《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更好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守护非遗根脉,11月1日,大朗镇召开《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讲会,大朗镇文化服务中心、长塘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负责人以及佛子凹、水平等村(社区)宣传委员、镇内代表性传承人等参加了本次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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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上,大朗镇文化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向代表性传承人阐述了《条例》出台实施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大朗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详细解读《条例》的条文和核心内容。最后参加人员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和转化为现代经济动力进行讨论。

据了解,《条例》是我市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首部市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条例》通过非遗赋能产业发展、发挥“非遗+旅游”经济效能、明确吸纳异地非遗项目、推动湾区非遗保护协同发展四方面措施,把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条例》共计三十六条,不分章节,主要内容包括:人民政府及部门职责,公众参与,非遗调查,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基地,非遗工作站,保护措施,非遗传播、利用、教育、交流,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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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朗镇文化服务中心深入贯彻“非遗+”的理念,以非遗项目申报为抓手,大力实施“大朗优选”+文化行动计划,深入挖掘梳理本土民俗文化、传统美食和工艺等特色资源。全镇现有市级及以上非遗项目共6个。其中,省级项目2个,分别为东莞龙舞、木偶戏(大朗杖头木偶戏);市级项目4个,分别为哭嫁歌、土法凉茶“春明茶”、焙荔枝干、开灯习俗。储备申遗项目有麒麟舞(蔡边麒麟舞)、彩扎(麒麟扎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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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大朗镇将结合结合实际情况做好非遗保护的相关工作以及《条例》宣传推广和工作落地,具体包括配合市文化主管部门开展非遗保护和调查工作、逐步建立镇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档案、保存非遗项目相关资料和实物、积极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等。对于非遗所属村(社区)也需要积极配合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积极开展非遗展示、交流、调查活动,积极鼓励扶持、合理开发利用非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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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香大朗 莞香号
    2024-11-05 1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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