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到凌晨4点骑车撞向树,瞬间原“刑”毕露……
平安东莞 2024-12-19 15:09

近日凌晨4时许,塘厦公安接到街坊报警称,其在塘天北路看到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车受伤倒地,需要帮助。

接报后,塘厦公安交警赶到现场,伤者已经送院治疗,现场只有一辆电动车和散落在地的杂物。

骑个车怎么就受伤了呢?其实,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是有征兆的。

通过倒查公共视频,塘厦公安交警发现,凌晨4时许,王某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沿塘天北路行驶时,该车车头与路沿石、树木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轮电动车损坏,王某受伤。

经抽血鉴定,驾驶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4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标准。

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其驾驶的是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经调查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不能开车,不仅仅是为了遵守交通规则,更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着想,可却总有人抱着“不会查我”的想法,一次又一次以身试法。

酒后不论是骑车还是开车,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不要等到事故发生后再后悔。临近年底,各种应酬和聚会较多,拿起酒瓶子,放下车钥匙,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切莫让“它”再伤害了自己和家人!

(来源:塘厦公安)

    平安东莞 莞香号
    2024-12-19 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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