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祈求平安幸福是备受大家喜爱的传统风俗,经常有人问:“清溪哪里能买到烟花?”“有没有正规的零售点?”“具体燃放时间怎样规定?”清溪唯一合法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来啦!空间敞亮种类超多,走!一起去瞧瞧!
清溪镇唯一合法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东莞市清溪供销社文体百货商场(烟花爆竹零售点)将于1月13日正式开放!
在此之前,镇供销社已向清溪应急管理分局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综合考虑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市场需求、便民利民等因素后,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清溪应急管理分局于1月8日向镇供销社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根据《东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今年春节烟花爆竹限放设定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6时至23时,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得燃放,且严禁在林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场所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注意事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六)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八)禁止在应急管理部门许可以外的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