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养犬备案注销、变更等可“掌上办”!附操作指引→
i莞家 2025-02-17 09:17

养犬人士注意啦

您还在发愁如何给您的爱犬办理备案

申领“身份证”吗?

“i莞家”APP养犬登记服务帮到您!

此外

养犬备案注销、养犬备案变更等业务

也可以在“i莞家”APP一站式办理

真正实现“零跑动”“线上办”

家有爱犬的小伙伴

快一起来看看



养犬事项网上办理指南

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犬人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更新备案信息:

(一)将犬只出售或者赠与他人,养犬人发生变更的;

(二)养犬人放弃饲养犬只,送犬只收治场所收治的;

(三)养犬人的住所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

第十四条已备案的犬只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失踪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注销。

为了方便养犬市民快捷办理犬只的服务事项,“i莞家”APP上线了“养犬备案注销”“养犬备案变更”功能,犬主足不出户,即可实现“掌上办”:

第一步

完成备案的犬主,扫描二维码登录“i莞家”APP首页,选择“办事指南”。


第二步

在“办事指南”页面搜索“养犬”,选择相关服务事项,如“养犬备案注销”或“养犬备案变更”等,根据提示填写即可。

文明养犬

在您得到狗狗的陪伴,享受快乐的同时

请自觉遵守《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

让您的爱犬成为大家的朋友

让我们的城市更美丽、更温暖、更文明

请您做到以下几点
















一、当您想携带犬只出门前,请给犬只戴好犬牌或携带纸质《犬只备案登记表》回执,为犬只戴好犬绳(长度两米以内)、准备好捡拾犬只粪便的纸袋及犬只的嘴套或口嚼。

二、携带犬只乘坐公用电梯、上下楼梯遇到行人时,要收紧犬绳,并将犬只贴紧于自己身体内侧,将犬只与行人隔开(犬只装入笼内或者袋内的除外)。

三、携犬出门应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尽量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地。如犬只经过或滞留的地方人流量较大,人群密集,要马上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嘴套并收紧犬绳(犬只装入笼内或者袋内的除外)。

四、携带犬只外出时,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要立即清除犬只的粪便等排泄物。

五、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在车内约束好自己的犬只。

六、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应约束犬只,禁止狂吠扰民和攻击行为。

七、不得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携带犬只。

八、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法定(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及约定的禁止进入区域(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和时间段;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和时间段;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其管理的场所内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和时间段。)

九、养犬人不得遗弃犬只,任何人不得虐待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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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   核:邓雅雯
  • 终   审:彭隽
  • 关键词:i莞家,APP,东莞,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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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秀仪 小编
2025-02-17 09: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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