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音乐U盘、游戏私服、电影盗录?东莞:一个都不放过!
东莞阳光网 2025-04-25 15:20
游戏私服赚快钱?
上映电影随便拍?
小心!这种某些人眼中的商机
实则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4月23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公开示范审理一起涉嫌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这次公开庭审是2025年东莞市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系列活动之一,东莞还公布了多起不同类型的侵权盗版案例。
▲东莞第三法院公开示范庭现场
来,跟着案例学法律
给所有想走捷径的人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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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4月23日,东莞第三法院公开示范审理一起涉嫌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称,2023年5月至2024年6月,被告人莫某颖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聘请他人从网络下载音乐作品,经刻录加工制作成“车载音乐U盘”,随后在网店进行销售牟利。被告人谢某林协助被告人莫某颖运营加工厂和网店。至案发时止,案涉网店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904万余元。经鉴定,案涉车载U盘系非法出版物。
公诉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两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据查办本案的执法人员介绍,案发前被告人莫某颖等人为逃避打击,精心设计了一些反侦察措施:1. 物流地址“声东击西”:发货地址与退货地址完全不一致2. 建立“分布式办公”模式:2间运营办公室和2间生产工厂分别设立在不同地点涉案团伙通过这些反侦查行为,让外人难以发现其真实生产和仓储地点,提高了执法人员查处难度,但最终仍被执法人员抓获。此次公开庭审以最直接、最真实的方式传递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展现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公法检单位、行业协会合力打击侵权盗版等非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共同营造尊重版权、尊重创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构成刑事犯罪 。
02
2024年,东莞市文广旅体局查处了一宗侵犯盗版服装设计的行政案件。东莞市某服饰有限公司从网络平台上的明星穿搭日常发现涉案服装比较好看并截取有关图片,根据图片中的服装款式进行设计打版,采购布料交由加工摊位制作成服装成品,通过公司网店销售服装,销售收入14,486.73元。
该司销售的服装侵权了某H品牌美术作品服装成品,也未能提供某H品牌服装美术作品的授权文件,该司行为构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违法行为。最终被执法部门没收、销毁侵权某H品牌美术作品系列服装成品78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人民币55000元的罚款。
03
2024年,东莞市文广旅体局查处了一宗侵权盗版网络游戏的行政案件。小罗(化名)等人在未取得安徽某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热血传奇”游戏授权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热血传奇”游戏私服“诸天火龙IIA游戏、“雷霆复古”游戏,期间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646198.75元,小罗非法获利数额约67500元。
经鉴定,涉案私服游戏与正版游戏存在实质性相似。案发后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检察机关对小罗侵犯著作权行为决定不起诉,虽然免除追究小罗的刑事责任,但小罗仍需承担行政责任,其被文化执法部门罚款55,000元。
04
2024年,东莞市文广旅体局查处了一宗侵权盗版院线电影的行政案件。国庆期间,小向(化名)在东莞两家影院观影时,偷偷用手机盗录《749局》《浴火之路》等正在热映的电影。其发现闲鱼平台有人出售盗录电影视频,于是也将其盗录电影视频通过其个人闲鱼账号对外出售,共销售382单,获利704元。尽管闲鱼平台发出违规提示后她自己主动下架商品、删除视频,但其行为已构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著作权人作品的违法行为。通过数字水印技术精准锁定盗录源头,执法人员最终找到了小向,这位“电影搬运工”不仅被没收全部违法所得,还被处以5倍罚款3520元,真应了那句“贪小便宜吃大亏”!
从904万的音乐盗版案
到704元的电影盗录案
东莞版权管理和文化执法部门
用实际行动证明:
侵权无大小,违法必被究!
创新需要保护,侵权必受严惩
这才是对创作者最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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