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石排镇
公办学校秋季转学插班生
(石排户籍)受理的通知
为更好统筹整合辖区教育资源,结合现阶段石排镇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将开展2025年石排镇公办学校秋季转学插班生(石排户籍)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注意事项
(一)申请对象
1.新入户石排的户籍生;
2.石排户籍的回读生;
3.2024年秋季被录取至学位补贴的石排户籍学生;
4.因长幼同校、居住地或工作地变更希望调整学校的石排户籍生。
(二)受理时间
2025年5月9日—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三)公办学位申请原则
1.初中:因石排中学初三学位已饱和,本学年不提供初三年级公办插班学位,提供初二年级公办插班学位。
2.小学:可提供小学学位的学校有:中心小学、石岗小学、实验小学、福隆小学;可提供年级有:小学二至六年级。
3.2024年秋季被录取至学位补贴的户籍学生仍需在本次受理期间提出申请。
4.各学校招生范围如下:
(1)中心小学招生范围:片区内学生、长幼同校学生;
(2)石岗小学、实验小学、福隆小学招生范围:片区内学生、长幼同校学生、跨学区学生;
5.本次报名无须带学生本人前往,家长前来办理即可。
(四)资料审核
申请提交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公安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五)结果通知
录取结果将于7月由录取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具体录取事项(注册时间、注册要求等)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学位安排
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公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结合片区划分、学生拟申请志愿和学生入户石排时间统筹安排入学。录取完片区内的学生后,优先考虑安排申请长幼同校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同一志愿按学生入户石排时间先后顺序安排。申请人数超过可提供的公办插班学位数时,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购买服务方式以当年购买服务方案为准(目前尚未出台,下同)。
(一)申请中心小学插班学生,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录取:片区内学生-长幼同校学生。
(二)申请石岗小学、实验小学、福隆小学插班的学生,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录取:片区内学生-长幼同校学生-跨学区学生。
(三)申请石排中学初二插班的学生,将根据学生入户石排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四)如镇内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五)申请石排中学初三插班的学生将通过购买服务解决,仍需在本次公办学校秋季转学插班生(石排户籍) 受理期间,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待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以下两种情况不享受购买服务:(1)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且自行到民办初中就读;(2)申请并资格审核通过,但选择市外的民办学校就读。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均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入学后审核发现留级重读造成不能办理学籍迁移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3.申请人(户籍学生)如错过本次申请或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入户的,请留意补录通知。
四、受理地点以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点:石排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五楼(石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面)
咨询电话:
5月9日前:0769-86555188(黄老师);
5月9日起:0769-86599955(黄老师)。
▲扫码下载申请表
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