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中午,谢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G236国道河源市龙川县麻布岗镇向前村路段时,与前方从左侧往右侧横过道路的行人杨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杨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
事发当时,谢某由于行驶时车速过快,与此同时,行人杨某横过马路并突然加速通行,当驾驶人谢某发现行人横过马路时,短短2秒钟时间已无法作出有效判断。避让不及,导致车辆径直撞向行人......责任认定: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驾驶人谢某驾驶机动车在有限速标志且车流人流密集的路段超速行驶,遇到行人横过马路时没有做出安全避让,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行人杨某在横过马路时,未做到提前观察道路状况,没有在确定道路安全的情况下加速横过马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这个案例说明,驾驶人谢某由于在农村道路相对视野比较狭窄的路段,没有做到减速慢行,同时没有留意周围路况,“刹不住车”导致意外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那么行人应该如何安全过马路呢?斑马线的作用是引导行人安全通过马路,如路口有斑马线,必须从斑马线上通行;如有交通信号灯,必须按信号灯指示有序过马路。通过斑马线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机动车在遇到斑马线时要提前减速,观察是否有行人通过,发现行人时应当停车让行。
若是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行人需要停下观察车辆来往情况,可提前采用“招手”的文明手势,提醒司机让行。确定来往车辆停车礼让之后,再示意通过路口,期间需要一直关注路面状况,不要一路埋头向前。
行人过马路时切勿低头玩手机,或是沉迷在打电话、听音乐等行为中,忽视道路交通安全。
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视线会被两侧建筑物、绿化带、其他车辆(包括同向行驶、对向行驶以及路面停车)等遮挡产生盲区,行人应当尽量远离车身,避免进入车辆盲区。
机动车遇到行人通过马路时,也要遵循“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原则,密切关注道路情况,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01、开车经过路口时,观察其他机动车及行人动向
02、经过十字路口时,不抢黄灯
03、开车出现盲区时必须减速,备刹
04、临时停车,注意观察

东莞公安提醒:不论是驾驶人还是行人,都应当自觉做到按道行、不超速的守法行为,为城市道路安全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