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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有哪些?
未悬挂、污损遮挡号牌=看不见?东莞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
平安东莞 2025-08-11 11:20

号牌如同车辆的“身份证”,既承载着车辆信息,也规范着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按规定清晰、完整地“秀”出号牌,是每一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责任。

然而,总有许多驾驶员心存侥幸,骑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车辆上路,还有的为了逃避电子监控抓拍,竟然把号牌搞的“花里胡哨”…

为净化电动自行车骑行交通环境,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东莞交警在重点时段、路段,针对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污损、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开展查处行动。

8月7日,东莞交警樟木头大队在晚高峰时段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时,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熊某等人存有污损遮挡号牌违法行为,随后,现场执勤人员依法对其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并对李某、熊某等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月8日,东莞交警万江大队在辖区高峰时段,针对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污损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行动。

其实除了口罩、标签可作为遮挡号牌“工具”之外,不少小伙伴为了逃避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可算是花尽了心思…

口罩、彩带遮挡,胶带、烟盒遮挡不可为

涂改液,粘贴纸张,能遮挡的东西不可取

你以为的"花式遮挡",其实通通都是"掩耳盗铃"!!除了“花式遮挡”号牌之外,不少驾驶人直接“裸身”上路,不悬挂号牌,这样不仅会让驾驶人易产生侥幸心理,增加超速、闯红灯、随意变道等事故风险,加大事故处理难度、扰乱交通秩序等。

东莞交警提醒广大骑行者:未按规定悬挂、污损遮挡电动自行车号牌,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会对他人构成隐患,还触碰到法律底线…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未按规定悬挂或污损遮挡电动自行车号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车辆的制动器、车铃、夜间反光装置等应当保持性能良好,并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冒用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经过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三十条

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

紧盯电动自行车规范骑行,不仅是交警责任,日常出行中,市民朋友如遇上骑行者骑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污损遮挡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请积极使用“东莞随手拍举报”小程序进行举报!!

如何使用“东莞随手拍举报”小程序

1、微信直接搜索“东莞随手拍举报”进入小程序。

2、进入小程序,按要求登录,先进行身份实名认证,再进入系统。

3、点击选择“交通违法行为”。

4、进入举报详情页面,参照指引上传图片或视频,选择违法类型、路段、填写车辆号牌等信息,并选择已详细阅读《随手拍举报注意事项》,最后提交即可完成举报。

骑行未悬挂号牌或污损遮挡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不可取,请大家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东莞交警、塘厦公安分局)

    平安东莞 莞香号
    2025-08-11 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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