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喝的酒,到晚上可以开车吧?晚上喝酒,睡一觉后也能开车吧?隔夜喝的酒,还算酒驾吗?
许多司机都有这样的误区,认为喝完酒后隔一餐或睡一觉,酒精就能完全代谢掉,开车上路也没啥问题。别太想当然,“睡一觉”“隔一餐”≠酒醒了!“隔夜酒”“隔餐酒”仍需警惕!来看下面2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11月2日上午,江门交警在辖区内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对一辆粤J号牌小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司机冯某一身酒味,有酒驾嫌疑。
民警对冯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99mg/100ml,酒精含量明显超标。随后民警将冯某带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82.7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冯某交代,其于11月1日23时至11月2日凌晨1时与朋友聚会,期间喝了3罐啤酒,结束后便打网约车回家休息。冯某称早上睡醒后自认为酒气已过,便抱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不料途中被查出醉驾。
目前,冯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二
10月28日10时许,张某驾驶小车行至中山某路段时,倒车掉头过程中与后方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万幸无人受伤。
中山交警赶到现场处置时,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张某呼气酒精含量超过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
据张某交代,其在10月27日晚上吃饭时有饮酒行为,饭局结束后将车辆留在餐馆停车场,叫网约车回宿舍休息。次日早上醒来时,张某自以为已经休息了一个晚上,而且头脑清晰,于是回餐馆开车准备上班,未料只行驶了几分钟便发生交通事故。民警随后将张某带往医院抽血检验。
10月30日,血检报告显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2.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依法将被处罚款、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能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如张某承担事故主责任,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什么是“隔餐酒、隔夜酒”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如果酒精尚未完全从体内排出,驾驶员的精神状态仍会受到影响,此时驾驶依然存在危险。
如何避免“隔餐酒、隔夜酒”
1、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车,给身体充足时间完全分解酒精,避免残留酒精影响驾驶判断力与反应力。
2、出发前可使用便携酒精检测仪精准检测,确认血液酒精含量低于20mg/100ml,再驾驶车辆。
3、优先选择代驾服务或公共交通,既规避酒驾风险,又实现绿色出行,切勿以身试法,侥幸驾车。
广东交警提醒
宿醉后驾车是否属于涉酒驾驶,重点不在于当晚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体内的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为标准。请各位司机务必牢记:饮酒后24小时内尽量不要开车!莫因一杯酒和一时侥幸,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生命无价,酒后不驾!
(来源:广东交警、塘厦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