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2025-11-17 12:16
又一强制性国标征求意见来了!
近日,公安部组织起草的
国家标准计划《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向社会征求意见
拟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后
6个月正式实施
替代现行的GB 7258-2017
该标准新增了多项针对乘用车
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安全功能要求

PART 01
针对新能源汽车
因加速过快而带来的失控问题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载客汽车应具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在静止、蠕行时能够检测,抑制动力输出并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提示驾驶人。
乘用车每次上电/点火后(发动机自动启停除外),应处于百公里加速时间不小于5s的默认工作状态。
PART 02
针对车门安全
装备电子控制式车门锁止系统或自动激活式车门锁止系统的汽车,当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时或动力电池发生热事件时,非碰撞侧车门应自动解锁。
若装备电动式车门内把手,应同时配备具有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内把手作为机械应急车门内把手,并在机械式解锁和开启装置附近设置相应醒目的标志。
汽车每个车门(不包括尾门)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外把手,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锁止装置处于锁止状态时,发生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热事件等事故后,非碰撞侧车门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车门外把手开启车门。
PART 03
增加辅助驾驶汽车安全技术要求
电池安全:明确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电池应符合GB 38031的规定,车身设有定向泄压和压力平衡装置。
对于这个征求意见的新规定
你怎么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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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东莞阳光网综合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重庆广电-第1眼TV
编辑 | 陈黎
审核|麦真喜、刘欢、朴园霞
终审|赖昆鹏、何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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