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让道路通行更顺畅
礼让行人 是交通安全的
“隐形守护者” 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
赶时间不观察路口强行通过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或非机动车等”
这些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
但马路不是咱“家”,不可以任意妄行、横冲直撞。若驾驶人对交通法规视若无睹,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
斑马线是行人横过马路的标志线,也是驾驶人的安全警示线 。
驾驶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不礼让行人, 即没有减速或停车让行,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在日常驾驶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驾驶人需要在没有行人、非机动车通过的情况下减速慢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尤其是在交通繁忙高峰期时段
学校周边路段等
由于未成年人身形较小
加上交通路口盲区的影响
极易发生“鬼探头”事件
驾驶人要有提前预判的意识
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规则
守法规,懂礼让
但很多驾驶人对于“斑马线礼让”
存在知识盲区
途经斑马线时
驾驶人应该如何礼让行人?
礼让行人具体怎么做呢?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将依法受到处罚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交叉路口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另外,对于以下行为将会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处罚
从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依法处罚
逼停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的,依法处罚
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依法处罚
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依法处罚
除了斑马线礼让行人以外
“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
也是交通路口安全的基本准则
但也有不少司机为了斗气
以为加速前行就会没事
你不让我、我不让你
结果肇事肇祸,悔不当初…
所谓【转弯让直行】
指的是在道路行驶的过程中
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
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
否则机动车不按照规定让行
就要负上事故的全部责任
转弯让直行
①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辆负全责。
②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辆负全责。
③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辆负全责。
右转让左转
①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辆负全责。
②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辆负全责。
让右原则
①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双方交叉行驶时,应当让右方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
② 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也要执行“让右原则”。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辆要让右侧的车辆先行。
除以上原则外,车辆通过有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口时,应该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
安全“让”出来,祸端“抢”出来
东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无论是在斑马线前还是交叉路口处
都要遵循减速慢行、按规定礼让的原则
不要因为“抢”一时之快
而留下不可逆的后果
车让人,让出一座城市的温度
让文明礼让成为“双向奔赴”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