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等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
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5-12-12 11:46

为满足周边市民停车需求,缓解道路堵塞,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提升城市综合交通品质,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健康服务大楼停车场、金泰丰中心城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

一、共享区域

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共享泊位140个,地址:清溪镇清溪大道11号;

健康服务大楼停车场,共享泊位116个,地址:清溪镇清凤路168号;

金泰丰中心城停车场,共享泊位100个,地址:清溪镇鹿鸣路68号

二、共享时间

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健康服务大楼停车场2025年12月10日起已正式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共享时间为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全天开放;

金泰丰中心城停车场2025年11月19日起已正式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共享时间为当日22:00至次日10:00开放。

三、服务对象

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健康服务大楼停车场:所有车型;

金泰丰中心城停车:7座及以下小型汽车。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健康服务大楼停车场按照不高于政府指导价实行管理,金泰丰中心城停车场按照市场调节价实行管理,收费标准拟定如下:

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小车8时至20时停放0.5小时内免费,首1小时1元/辆,超出1小时以后每30分钟加收0.5元/辆;20时至次日8时停放0.5小时内免费,首2小时1元/辆,超出2小时以后每30分钟加收0.5元/辆,连续停放24小时限价10元/辆。

健康服务大楼停车场:小车停放1小时内免费,超出1小时以后每30分钟加收1元/辆,连续停放24小时限价12元/辆。

金泰丰中心城停车场:夜间优惠时段(22:00-10:00)停放15分钟内免费;首1小时1元/辆,超出1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辆,月租每辆120元。

五、停车须知

1.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照一个计费单位计算;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健康服务大楼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号牌机动车辆按应缴纳停放服务费的 9 折计收。

2.进入停车场,请遵守管理规定按车位停车并锁好车门与车窗,车辆如造成停车场配套公共设施损坏,需按造价赔偿或进行修复。

3.车主需严格按照共享时间停放,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共享停车场有关管理要求。

4.车主需在挡风玻璃明显位置放置联系方式,便于突发情况时紧急联络。

清溪镇停车设施发展联席会议

2025年12月12日

  • 审   核:麦真喜 郑思琪 谢瑞玲
  • 终   审:赖昆鹏 何春辉
  • 关键词:停车场,共享,东莞
谭晚兰 小编
2025-12-12 11: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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