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桥头大队决定在辖区新增2套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现将新增电子警察设备安装点位予以公示,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投入执法,望广大驾驶人依法安全驾驶。桥头镇东深路华夏段规定时速为60公里/小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具体执法路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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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桥头大队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