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4地拟入选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东莞在列
东莞财政 2026-01-26 17:40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广州、深圳、东莞、江门4地拟入选。



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公示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近期组织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


联系方式: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 010-85093057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8554524

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 010-61989832


附件: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

2026年1月23日

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

一、直辖市(4个)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二、计划单列市(5个)


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三、其他城市(41个)


石家庄、邯郸、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大庆、南京、无锡、苏州、湖州、绍兴、衢州、合肥、黄山、福州、泉州、赣州、济南、烟台、郑州、开封、武汉、宜昌、株洲、湘潭、广州东莞江门、南宁、海口、成都、泸州、遵义、昆明、拉萨、咸阳、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来源:财政部

  • 关键词:试点城市,发票,东莞,公示,商务部,入选,名单,税务总局,征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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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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