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02-15 19:06
2月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继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延续购房补贴政策,以真金白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全市一季度经济实现“开门红”。
此次发布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在此前1月底推出的9条针对性政策措施中第八条明确提出的“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计划统筹安排1亿元资金,继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相关要求和具体细节。
根据通告,本次补贴的申领条件明确: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在东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限房”及人才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房除外),且完成合同网签及备案,并在2026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可享受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补贴。
在申报及发放流程方面,通告明确了关键时间节点: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将于2026年7月31日前在所购房屋属地镇街(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所购房屋属地镇街(园区)将于2026年9月30日前分批次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业内人士表示,购房补贴政策的续期,体现了东莞市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持续决心,既能直接降低购房人的实际支出成本,增强居民入市意愿,也能进一步巩固市场回稳势头,为全市一季度经济“开门红”注入强劲动力,助力全年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