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03-01 13:10
3月1日,2026年珠江流域禁渔期正式启动,自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为期四个月。目前东莞辖区内所有内陆渔船、涉渔乡镇船舶已全面靠岸停泊。
禁渔首日,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及相关镇街农林水务局代表共同开展珠江禁渔执法启动动员会和联合巡航执法行动,重点排查渔船、停泊点的放风隐患、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对禁渔水域开展全覆盖巡查,重点打击“电毒炸”、使用禁用渔具及涉“三无”船舶非法捕捞行为等行为。
记者在现场看到,执法船沿东江巡航,重点巡查码头、支流入口及隐蔽水域,现场未发现非法捕捞迹象。渔船整齐停靠在指定码头,渔网统一封存,部分船主配合执法人员开展安全检查,秩序井然。
渔民邓先生表示,在禁渔期开启前数日,执法人员已逐船发放通知,并协助他们进行渔具封存与船体安全自查,“我们都能理解禁渔期制度是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让鱼儿有足够时间繁衍生息,让我们能更长久地捕鱼。”
据悉,本次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船艇6艘次,执法人员24人次,巡查渔船及停泊点3个,检查渔船30艘,其他船舶20艘,现场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禁渔秩序平稳有序。
接下来,全市将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加大禁渔水域的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全力保障珠江流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也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积极举报非法捕捞线索,形成“水上严打、岸上严管、群众共治”的全链条监管格局,共同守护东江碧水与万千生灵的和谐家园。
(一)禁渔时间
2026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水域范围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禁渔区域:流经我市的东江及其支流。禁渔范围为南至东江入海口〔即:东江北干流东江铁路大桥(23°03′55.79″N、113°32′20.69″E)、淡水河漳澎水闸(22°59′19.79″N、113°34′22.83″E)、东江南支流沙田游艇俱乐部(22°56′2.91″N、113°36′41.92″E)河口分界线〕,北至与惠州交界处。
(三)禁止作业方式
除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四)禁渔要求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全市内陆捕捞渔船全部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入库”。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违法处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没收该渔业船舶。
(记者 赖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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