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广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体系,打出“降门槛、扩范围、提额度、优流程”组合拳,为在粤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提供全周期、多层次、高效率的融资支持,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激发创业活力,助力创业主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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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门槛:
让更多创业者“贷得到”
《实施办法》大幅放宽申请条件,取消“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的年龄限制,统一调整为“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与国家延迟退休政策有效衔接,覆盖更广年龄段创业者。
同时,将个人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的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豁免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显著减轻创业者因消费贷或信用卡借款超限额而无法获贷的顾虑。
新政还明确六类情形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包括10万元及以下个人贷款、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符合信用贷款发放条件的贷款等,有效破解“无抵押、难担保”这一长期制约创业融资的关键瓶颈。鼓励银行聚焦第一还款来源,探索发放信用贷款;鼓励担保机构依托信用信息提升风控能力,推动“信用变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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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范围:
精准滴灌重点群体,服务国家战略
政策扶持对象从原有的10类重点群体(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脱贫人口等)进一步扩展,将港澳台青年创业者纳入重点支持范围,这是广东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促进人才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务实举措,也是精准回应港澳台青年在内地创业融资难问题的有力行动。
此外,《实施办法》在原有担保基金担保方式外,增加新的担保方式,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担保主体,将其提供担保并符合条件的贷款全面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政策覆盖面和可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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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额度:
加大支持力度,贴息更惠民
贷款额度实现新提升,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由原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要求从5人以上降低到3人以上即可申请。多人合伙创业贷款额度可按人数叠加,最高可达5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上限500万元。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当前1年期LPR为3.0%,即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3.5%)。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财政给予实际利率50%的贴息支持,贴息后实际利率负担不超过1.75%,真正降低融资成本。对于资金需求超过额度上限的优质项目,可以采用“组合贷”方式,并鼓励银行开发“稳岗扩岗贷”等专项产品,实现金融资源精准匹配创业发展需求。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还款良好、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借款人,累计可享受最多3次创业担保贷款,并支持实施“无还本续贷”和“随借随还、按日计息”等灵活用款方式,极大减轻创业主体现金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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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流程:
审批提速超50%,服务更高效
《实施办法》全面优化办理流程,推行“多审合一、并联审批、信息同步推送”机制:人社部门资格审核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担保机构和银行审核分别不超过3个和5个工作日;整体审批时效提升50%以上。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原则上实行“见贷即保”“见保即贷”等批量担保模式;对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可在银行完成尽职调查后,直接基于信用报告出具担保意见,大幅简化手续,让创业者“少跑腿、快获贷”。
目前,广东省各地市已确定多家银行作为经办机构,欢迎有贷款需求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市场主体,向创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经办银行网点等渠道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详情,也可直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线上便捷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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