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无人机飞行新规!最新登记范围、方式→
东莞本地宝 2026-03-06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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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哇宝子们

近期 东莞市公安局发布了

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登记备案和安全管理的通告

对登记范围、方式等

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登记备案和安全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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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公安局

https://mp.weixin.qq.com/s/k2q3miEmY-rB6_CtLBrA7A


登记范围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


登记方式


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进入“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按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东莞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回复【无人机】,即可获取登记入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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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操作说明


进入“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小程序,用户首次进入小程序须进行实名认证,按照屏幕提示输入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验证手机号码并点击“开始人脸识别验证”进行人脸核验身份。用户完成实名认证后,微信小程序账号将会与个人信息绑定。


人脸照片要求:

1.本人面部五官无遮挡。

2.常戴眼镜的人员允许佩戴眼镜,核验时注意镜片不要反光。

3.照片光线均匀,面部无明显逆光,避免偏转角度的人脸,仰头和侧头照。避免逆光人脸、阴阳脸、多个人脸等。


注:若提示“人脸核验失败”,请检查姓名、证件号填写是否正确,人脸核验人员是否与填写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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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小程序首页点击“个人登记”,进入到个人无人机实名登记页面。

按照提示选择待登记的无人机类型(品牌机或自组机),对于品牌机须填写或扫码获取无人机序列号、选择或输入品牌及型号、选择是否已在 UOM 登记,点击“添加按钮”,即完成一架无人机信息的填写;对于自组机则须按照提示选择或填写标识类型、序列号、产品型号、产品名称、空机重量、最大起飞重量、产品类别、产品类型、拍照等信息。


如有多架无人机则可继续按照提示填写无人机信息,每架无人机信息填写完毕后都需点击“保存无人机信息”按钮,将无人机信息保存。


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个人无人机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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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人机实名登记:小程序首页点击“企业登记”,进入到企业无人机实名登记页面。


按照提示选择待登记的无人机类型(品牌机或自组机),对于品牌机填写或扫码获取无人机序列号、选择或输入品牌及型号、选择是否已在 UOM 登记,点击“保存无人机信息”按钮,即完成一架无人机信息的填写;对于自组机则须按照提示选择或填写标识类型、序列号、产品型号、产品名称、空机重量、最大起飞重量、产品类别、产品类型、拍照等信息。


如有多架无人机则可继续按照提示填写无人机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企业无人机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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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名无人机

小程序首页点击“已实名无人机”链接,可跳转至“已登记无人机” 页面。用户点击“持有人”可查看自己实名登记的无人机;用户点击“持有企业”可查看自己为企业实名登记的无人机。


用户点击持有人、持有企业无人机列表,可进入无人机详情页。用户点击无人机二维码按钮,可出示该无人机实名登记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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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注销登记

无人机登记详情页面中,用户点击底部“注销登记”按钮,填写无人机注销登记理由,可完成无人机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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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安全规范


起飞前需查询管制或适飞空域情况。管制空域: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七)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八)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飞行申请:在管制空域飞行,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在适飞空域内,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真高50米以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真高120米以下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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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已获授权

▌编辑:王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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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无人机,航空器,飞行,登记,驾驶,哇宝子,登记范围,实名登记,填写,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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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1: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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