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你看到
“日结千元、轻松跑腿”
的招聘广告时
是否想过这可能是
为诈骗团伙“洗钱”的陷阱?
近日
黑龙江省某地
审结了一起以“跑腿”为名
实则协助转移诈骗资金的案件
两名被告人
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东莞市反诈骗中心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高薪跑腿”“代取现金”等诱惑性招募,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帮助他人提取来源不明的现金,或协助将资金转移至指定地点,即使没有直接参与诈骗,也可能成为犯罪的“帮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日常生活中务必增强法律意识,拒绝侥幸心理,不轻信不实诱惑。如遭遇诈骗,请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东莞反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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