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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中常见的安全隐患有哪些?
东莞公布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多家企业被罚
广州日报新花城 2026-03-10 08:06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失效、群塔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2025年日常检查及各专项检查情况,对发现的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公布了多宗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

案例一: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

东莞市桥头镇某工地一名工人,无有效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在施工现场进行焊接作业,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实施挂牌督办,并对该单位处人民币30000元的罚款。

案例二:脚手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未按要求落实

东莞市寮步镇某工地屋面外脚手架搭设高度为3至4步,未设置连墙件且未采取拉结措施,同时该工地电梯机房梁板模板支模架、屋面花架梁模板支模架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要求,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消除事故隐患并实施挂牌督办,并对该单位处人民币30000元的罚款。

案例三: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失效

东莞市东坑镇某工地一台塔式起重机回转限位器失效,根据《判定标准》第八条第(四)项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消除事故隐患并实施挂牌督办,对该单位处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

案例四:群塔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

东莞市厚街镇某工地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垂直距离小于2m,不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根据《判定标准》第八条第(八)项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消除事故隐患并实施挂牌督办,对该单位处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

案例五:未落实高处作业相关要求

东莞市望牛墩镇某工地的外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间隔超过150mm,上下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根据《判定标准》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消除事故隐患并实施挂牌督办,对该单位处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

案例六: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要求

东莞市大朗镇某工地的施工单位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未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检查时一名工人正在既有污水检查井里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要求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消除事故隐患并实施挂牌督办,对该单位处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

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表示,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房屋市政安全生产工作在源头治理上仍存在三方面短板: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悬空,未能有效对参建各方单位统筹管理。部分施工企业未严格落实对危大工程的管理责任,自查自纠机制不健全。部分监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旁站监理、专项巡视检查,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二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待提升。项目管理人员能力不足,对法规标准掌握不深,现场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欠缺,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流动性大的劳务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操作技能不足。三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部分企业缺乏常态化、实质性的管控机制,现场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对隐患排查整治停留在表面,尤其对危大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违规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未能形成有效的风险防控屏障。

该局要求各相关单位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不断深化源头治理与系统防控,全面夯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础。

  • 关键词:东莞,建筑施工,事故隐患,典型案例
谭晚兰 小编
2026-03-10 0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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