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叉车作为企业物流运转的重要设备,其运行安全至关重要。根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最新要求,现梳理出三项关键性安全指标,请相关单位严格对照执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叉车作业安全。
一、设备体检
驻车制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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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叉车监督抽查数据显示,部分旧款叉车驻车制动系统无防止意外释放功能,存在意外溜车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安全隐患。
规范要求:
驻车制动系统应通过纯机械装置锁止工作部件;手柄操纵的驻车制动控制装置必须具有防止意外释放的功能。
自查要点:
看自锁:检查驻车制动手柄是否设有自锁装置,确保误碰或震动不会导致意外解除。
查动作:检查手柄动作是否卡滞、回位是否正常、制动是否可靠。
测性能:拉紧驻车制动器,换挡杆置于空挡,关闭电源,模拟满载状态测试驻车能力,确认叉车在可行驶最大坡度上能稳定停驻。

▲有防止意外释放功能的驻车制动控制装置
司机防护约束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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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统计表明,司机防护约束装置能有效防止车辆倾翻时人员坠落、卷入车底。
规范要求:
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0000kg的坐驾式平衡重式叉车和侧面式叉车(单侧)应配备司机防护约束装置(如安全带)。
自查要点:
安全带应固定可靠,卡扣动作灵活,锁止功能正常,能有效防止人员掉落。
司机坐(站)姿状态感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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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系统可确保叉车仅在司机正常操作时运行,防止因司机离位或操作姿势不当引发意外。
规范要求:
2023年12月后出厂的乘驾式电动叉车、电液换向的乘驾式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及侧面式叉车,应设置司机坐(站)姿状态感知系统。
司机不在正常操作位置时,车辆不得进行动力运行;即使操纵载荷装卸控制装置,门架倾斜和货叉架移动也不应发生。
司机返回正常操作位置但未进行额外操作时,动力运行、门架倾斜及货叉架移动均不应自动恢复。
自查要点:
静态功能测试:驾驶员离开正常操作位置(如起身或未坐稳),操作行驶控制装置,叉车不应产生动力运行;同时操作门架倾斜或货叉移动按钮,门架和货叉架不应发生动作。
复位逻辑验证:驾驶员返回正常坐姿位置,不进行任何额外操作(如复位、重启),动力运行、门架倾斜及货叉架移动不应自动恢复。必须通过手动操作(如将换挡手柄或装卸控制手柄切换至空挡后重新激活)才能恢复功能,确保控制权始终由驾驶员主动掌握。

▲车辆失控事故模拟图
二、人员与制度
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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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场车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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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每台叉车的安全责任人;核实驾驶员操作证有效期,及时申请复证,坚决杜绝无证驾驶。
开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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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班前晨会制度,重点强调“货叉严禁载人、离车拔钥匙、停车拉手刹”等安全规则。
三、作业环境
对于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叉车密集作业场所,环境管控尤为关键。
入园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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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任何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合格的叉车进入园区作业。
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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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外来叉车流动台账,对临时进场的外来叉车做好流入流出登记,一经发现无证、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来源:东莞检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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