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喽哇宝子们
3月9日 东莞住建局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优化
东莞市配建安居房处置工作的通知
扩大政策范围、优化购房标准
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进一步优化东莞市配建安居房处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s://zjj.dg.gov.cn/gkmlpt/content/4/4508/post_4508354.html#784
3月9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东莞市配建安居房处置工作的通知,其中优化了购房优惠标准、扩大了政策适用范围、明确了人才房分阶段配售机制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优化人才购房优惠标准及申请条件
①优化购房优惠标准
符合《关于开展“千房引千才”人才专项活动的通知》(东建住保〔2025〕192号)申请条件的各类人才,在购买配建安居房(用作人才房)时,按销售价格享受8折购房优惠(销售价格由房源持有单位基于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依程序确定),不再设置优惠金额上限。
各类人才依据相应政策规定可享受的各项补贴,按照原渠道及标准继续执行,与本通知的人才购房优惠政策互不影响。
②扩大政策适用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在东莞市就业或创业的基础型人才,享受前款购房优惠政策: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
2、申请人申购时在本市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情形认定);
3、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有)、未成年子女(如有)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不动产信息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条件为各类人才购买配建安居房(用作人才房)的基本申请条件,通过该渠道购房的,不视同购房人已享受房改政策。
✅明确主体责任与分类处置机制
①明确人才房分阶段配售机制
配建安居房用作人才房配售的,实行分阶段配售机制。
第一阶段,在发布房源信息公告后1个月内集中受理申请人的申购材料。
经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有效优才卡的人才类别进行核准,人才按类别确定选房顺序。属同一类别人才的,按提交申购材料时间先后排序。入围申请人及顺序名单经公示后,组织相关申请人按序进行选房,选房结果公示后办理认购、网签等手续。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配售结束后,剩余房源转为常态化销售,符合条件的人才按提交申购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选购,定期公示选房结果。
②明确处置责任主体
③优化房源处置路径
配建安居房可按人才房(本通知规定的8折优惠方式销售)、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式分类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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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
南城保障房也有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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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南城“保障房”清单

图源:东莞南城发布
✅保障对象
①本市户籍困难家庭:按人均月收入分为三档(最低生活保障线1260元的2倍、3倍、4倍,即分别≤2520元、≤3780元、≤5040元)。
②新就业职工:未满35周岁,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社保累计缴交时间计算),正常缴交社保和公积金,无自有住房。
③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居住证,在莞累计缴交社保满5年,正常缴交社保和公积金,无自有住房。
✅申请条件
1.新就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
①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且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并在本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②申请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③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含4倍,即5040元),其中,单身不带子女的人员按1.5人计算平均月收入,共同生活子女是指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未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子女;
④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2.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
①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电子居住证),累计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
②申请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③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含4倍,即5040元),其中,共同生活子女是指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未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子女;
④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3.本市户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
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a、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b、申请人家庭成员,其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②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第1档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含2倍,即2520元);
b、第2档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含3倍,即3780元);
c、第3档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含4倍,即5040元)。
③家庭人均财产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标准的20倍(含20倍,即30.24万元);
④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保障方式
根据东莞市公租房保障方式最新政策《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①实物配租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提供公租房,实行阶梯式租金标准:
第1档本市户籍家庭:1元/平方米;
第2档本市户籍家庭:不超过同区域同类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40%;
第3档本市户籍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不超过同区域同类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
②租赁补贴(仅限本市户籍困难家庭)补贴标准为18元/平方米,按家庭人口×18平方米减去自有住房面积计算,最高补贴面积60平方米,且1人家庭按1.5人计,2人家庭按2.5人计;若差额不足27㎡,按27㎡计;补贴系数按档次:第1档=1,第2档=0.8,第3档=0.4。
③租房补贴(适用于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承租指定房源(如“莞寓”市属租赁住房或公开征集的市场化房源),每月补贴500元,最长3年。
④房屋修葺(仅限第1档本市户籍困难家庭且持有自建危房)
✅线上办理入口
广东政务服务网,在莞宝聊天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即可获取申请入口+流程!
✅线下办理
线下进驻市、镇街(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使用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路径:在“一件事办件”菜单栏—点击“现场登记”—搜索“申请公租房”后点击“登记”—选择“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线下窗口办理电子表单版)”点击“登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审前办理”或“常规办理”进入),实现收审分离和全市通收。
✅南城公租房信息
①雅园新村公租房(市属)
住房地址:东莞南城街道环城路旁
住房信息:房源数量共4852套,包括一房户型(约40平方米)、两房户型(约60平方米)、三房户型(约80平方米)。
租金标准:1-7元/平方米(2025年12月17日更新)。
②南城街道香树丽舍公租房
住房地址:东莞南城街道宏图路62号
住房信息:房源数量共21套,均为一房户型(面积约27.04至41.8平方米)。
租金标准:1-22元/平方米(2025年12月17日更新)。
③南城街道嘉盛广场公租房
住房地址:东莞南城街道莞太路466号
住房信息:房源数量共16套,均为一房户型,约42.44至51.73平方米。
租金标准:1-21元/平方米(2025年12月17日更新)。
✅出租对象
所有人员
✅申请条件
无限制
✅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
①宏远国际人工智能(AI)产业中心(一期)6号宿舍楼
住房地址:东莞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
住房信息:房源数量共规划668套,首期220套已对外招租。一房户型572套(约37平方米)、两房户型96套(约76平方米)。
租金标准:一房户型1200-1400元/月,两房户型2300-2600元/月。
②东莞联科国际信息产业科研中心(二期)80号宿舍楼
住房地址:东莞南城街道科创路96号
住房信息:房源数量共规划408套。A户型为单间(约28-30平方米),共232套;B户型为一房一厅(约37-44平方米),共150套;C户型为两房一厅(约58-63平方米),共26套。
租金标准:1200-2000元/月。
③东莞泊寓(新科路店)
住房地址:东莞南城街道新科路7号
住房信息:房源数量共626套,其中一房户型为587套(约37-52平方米)、两房户型为39套(102平方米)。
租金标准:850-1650元/月起(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出租对象
符合《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配租方案》(南城办〔2025〕6号)中的人才租赁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配租对象。
✅申请条件
①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
②本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共有产权房,且申请前1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技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与东莞市属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代替),并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原则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若不一致,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注:养老保险缴交、合同签订等时间计算,以当季度配租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时点。
✅优惠政策
租金为市场价的6折
✅南城人才安居房信息
①南城人才安居房(泊寓|凤篁阁)
住房地址:东莞南城街道建设路11号
住房信息:房源数量约350套,为两房户型(约72平方米)、三房户型(约98平方米)、四房户型(约120平方米)。
租金:市场价6折,约20-27元/平方米。
✅配售对象
申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申购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农民安居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录入市农房台账的,或经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应统计为自有产权住房)。
②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2年;近期需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或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③与本市用人单位或市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
④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本市户籍10年及以上。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购人可按以下顺序优先分配:
符合原政策的定向分配条件;符合原政策销售对象基本条件;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有配偶或有共同生活子女。
✅共有产权房信息
①万科·翡翠东望4栋(部分楼层)
住房地址:东莞南城街道建设路11号
住房信息:房源数量以及房屋单套销售价格以最新公告为准,详情可参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配售方案公告。
✅配售对象
面向有住房需求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人才等群体供应。
结合供需情况,优先满足在本市长期稳定工作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层次较高、工作年限较长的人才群体。
✅申请条件
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其直接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员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年满35周岁。
购房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申购前1年内在本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2、购房人申购时在本市连续工作(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住房公积金年限等情形认定,下同)6个月以上。
3、购房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累计满1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且在本市工作累计满1年;在本市工作累计满5年。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信息
①东实·悦芯苑(建设中)
住房地址:东莞南城环城南路与东莞大道交汇处
住房信息:房源数量规划共510套,户型建筑面积为89平方米、119平方米,实行全装修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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